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普洱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普洱气象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精神,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普洱建设成为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发挥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先行试点示范作用。地面气象监测站平均间距达10千米,气象要素预报准确率相较“十三五”时期提高3%—5%,气象灾害监测率达70%,暴雨预警准确率保持在90%以上,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保持在45分钟以上,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普洱市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3.2万平方千米以上。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全省领先,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市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应用研究。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应用研究。积极争取将气象科技创新应用研究纳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与交流,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开放合作水平,强化联合科研攻关。加强对影响普洱市的天气机理、气候规律、气候变化、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基础研究,强化数值预报模式、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的气象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集中科技攻关。围绕实现2025年、2035年气象高质量发展目标,完善气象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充分调动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转化。〔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完善综合观测站网,实施普洱市复杂地形背景下气象精密监测系统工程,科学加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5千米、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90%,形成陆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气象观测站网和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加快国产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的迭代更新,增强应急气象观测保障能力。优化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气象观测高质高效发展。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指导茶叶、咖啡、牛油果等种植企业和庄园主开展农业气象观测。〔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茶咖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实施普洱市山地环境下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复杂天气精准预报系统工程,构建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基于云南智能预报业务平台,建立普洱市协同、智能、高效的综合预报预测业务平台,不断改进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普洱市气候异常。建立从分钟到年代际的无缝隙智能预报业务,通过分钟级降水预报能力建设,提升强降水预警的准确率和时间提前量,发展快速滚动更新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实现强致灾性天气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加强对影响普洱市的天气系统研究,建立本地化的主要气象要素和灾害性气候事件客观预测模型。〔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健全部门间气象有关数据汇交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实施气象信息网络提升工程,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应急手段。〔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开展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和市、县(区)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建设升级;建设市级气象台站备份站;推进高质量气象台站示范化建设。〔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方位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持续开展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雷达、卫星等多源探测资料的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普洱市灾害性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各县(区)完成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推进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1262”递进式气象服务与应急管理部门的闭环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完善气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应急、林草等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部门会商合作,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建设,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建设,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气象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实施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利用多源探测资料细化各类灾害天气可能致灾的风险点、风险区域和致灾临界值研究,完善全市农业气候可行性区划,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治能力。发展以茶叶、咖啡、生物药、烤烟为重点的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做好主要粮经作物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山地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滇南咖啡气象服务中心和普洱市咖啡气象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打造咖啡气象服务品牌;推进茶叶、咖啡、玉米等作物的气象指数农业保险。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实施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强设施农业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茶咖发展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行动。实施普洱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程,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建立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加强和改进新媒体平台在公共气象服务中应用。〔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电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行动。实施普洱智慧旅游交通气象服务系统工程,融合交通行业信息,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段、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做优“两示范一胜地”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实施城市智能管理气象服务系统工程,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洱思茅机场,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能源安全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健全有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普洱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配合实施好气象服务南亚东南亚行动。配合省级实施面向南亚东南亚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普洱市区位、资源、生态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加强风云气象卫星的应用,配合研发面向南亚东南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技术;为“一带一路”通路、通航、通商安全和普洱市企业“走出去”提供“伴随式”气象保障服务。(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对粮食、水、生态、交通、能源等安全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应用。强化全球气候变暖对气候承载脆弱区影响的监测。实施普洱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服务保障工程,构建温室气体立体观测网,建立温室气体及碳中和基础数据库和监测评估业务,开展支撑普洱实现“双碳”目标的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普洱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气象服务工程,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实施普洱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气象服务;加强普洱地基遥感垂直观测资料研究和应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水平,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做好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气象保障。〔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实施普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生态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建设滇南(普洱)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基地;编制和实施普洱人工影响天气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普洱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气象工作,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市级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政策覆盖到气象系统,加大市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培养一批气象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省内竞争力的气象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加强气象教育培训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气象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工作,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市、县(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人才引进和培养在气象部门落实落地。〔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部门和县(区)有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切实支持《普洱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实施。气象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试点建设,为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全市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法治建设。运行完善气象法规、规章及其配套制度体系。加强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加强气象标准的制(修)定,完善气象标准执行清单制度。
(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深化与云南省气象局合作,签署合作协议,合力推动普洱气象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投入保障。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解决好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业务工作经费、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关心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改善工作设施和生活条件,解决好气象职工的地方性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和医疗、养老、失业等同城同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附件:普洱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