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技能普洱”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技能普洱”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精神,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结合普洱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需求导向原则,以提升全民技能、构建技能社会为引领,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乡村振兴、“创业之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相融合,打造从基础人才到高层次人才一线贯穿的人才体系,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形成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市职业培训累计12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生累计0.5万人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十大”培训行动计划
1.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培训一批。以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对已经具备一定技能但未持证的农村劳动力,组织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持证就业、以技增收。到2025年,累计培训6万人次以上,评价认定0.2万人以上。
2.实施“创新创业技能人才计划”培训一批。突出高校毕业生群体,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和权益保护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千方百计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到2025年,累计培训0.5万人次以上。
3.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计划”培训一批。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构建企校发展联通、需求互通、资源融通的双赢合作格局。到2025年,累计培养0.25万名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
4.实施“生态卫士计划”培训一批。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市生态护林员分期分批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到2025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
5.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培训一批。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培训。到2025年,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0.4万人。
6.实施“茶城工匠计划”培训一批。结合普洱茶、普洱咖啡、江城黄牛、景东蓝莓、澳洲坚果、牛油果、林下药材等产业,深入开展绿色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认证、检验、质量控制、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提升性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到2025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
7.实施“马兰花计划”培训一批。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为“未来小店主”开设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2025年,创业培训达1.5万人次以上。
8.实施“茶城劳务品牌计划”培训一批。坚持“一县一品”,聚焦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民族民间工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因业施策,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品牌化推广、产业化推动,加快普洱劳务品牌的培育、提升和壮大升级。到2025年,创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茶城劳务品牌,实现县(区)劳务品牌全覆盖。
9.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壮大计划”培养一批。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2万人以上。
10.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培养一批。深入实施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名匠专项、“茶城工匠”,选拔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到2025年,争取新培养选拔5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支持20名“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名匠,培养50名“茶城工匠”。
(二)实施“七个一千”人才专项培养计划
11.培养1千名以上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重要产业发展人才,加大茶叶和咖啡在种植、初加工、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和文化传播等链条的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大力培养本土人才。
12.培养1千名以上生态旅游人才。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旅游企业等,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研究型、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以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员工为培训对象,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
13.培养1千名以上经营管理人才。对刚创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对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层面开展高级研修班培训,选送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
14.培养1千名以上数字化人才。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领域发展机遇,着力培养数字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等方面的数字化人才;面向高等院校学生、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开展计算机编程、数据分析等数字技能培训;面向互联网创业者、公司白领、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开展用户体验设计、数字平台运营、动画制作、计算机软件测试培训。
15.培养1千名以上电子商务人才。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培训,加大对“互联网+”新业态创业者扶持。
16.培养1千名以上对外合作交流人才。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鼓励行业企业、协会、商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建设中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依托职业院校开设小语种专业,培养更多精通周边国家语言的人才。深化与周边国家开展技能培训合作。
17.培养1千名以上咖啡技能人才。依托咖啡协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打造“普洱咖啡师”技能品牌。
(三)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四个载体建设”
18.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提升创业公共实训基地的实训功能,有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普洱创业孵化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全覆盖。推动各地建设职业覆盖面广、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普洱技工学校,争取建设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升级打造高技能人才聚集的“普洱工匠园区”,到2025年,力争在思茅区创建一个“茶城工匠园区”、在西盟县创建一个“西盟工匠园区”。
19.推进职业培训数字化建设。依托“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培训券应用。
20.推进普洱技工学校建设。争取将普洱技工学校升级为技师学院,建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鼓励普洱技工学校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鼓励学校、教师为社会提供服务获得相应报酬。到2025年,普洱技工学校累计新增招生0.5万人以上。
21.推进优质职业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市级、县级职业能力师资库,定期开展师德教育、业务能力、专业素质等培训,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实施技能大师“师带徒”计划,到2025年,培训师资200人以上,每名技能大师带徒10人以上,技能大师年授课30学时以上。
(四)深化技能人才机制体制改革
22.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
23.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到2025年,推荐不少于5家社会评价机构参与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
24.健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按规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检验检测、质量、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
25.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重视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和评选劳动模范,积极推荐技能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高技能人才走进校园。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
26.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优先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兴滇人才奖”、“首席技师专项”等荣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与各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茶城工匠”、“茶城英才支持计划”人员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鼓励创建“工匠工作室”。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以资金、股份或期权等方式奖励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作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五)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三个引领”
27.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领。加快建设以世赛、国赛、省赛为引领,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行业、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突出“创赢普洱”品牌,整合赛事资源,培育职业赛事项目和优秀选手。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每年举办5场以上市级“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市级“职业技能大赛”。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促进各类创新创业资源联动,推动赛事成果与职称等级评定相衔接、与劳务品牌和公共服务品牌相衔接,对成绩优异选手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励,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按需纳入师资库,不断提升赛事成果转化率。
28.强化“技能强市”岗位练兵引领。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采取以工代训、技能竞赛、“五小”活动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劳动竞赛、巾帼建功立业、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
29.强化竞赛获奖选手激励引领。对普洱市选派的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给予技术团队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给予教练团队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获得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赛项金、银、铜牌的,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给予教练团队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不设金、银、铜牌的,可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给予教练团队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获得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金、银、铜牌的,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奖励经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纳入次年预算申报。对参加“普洱市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决赛取得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普洱市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模、“茶城工匠”,对决赛取得二至十名的选手,授予“普洱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对参加“普洱市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取得第一名且身份为职工的选手,经核准,授予“普洱市竞赛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励,符合条件的,可授予“普洱市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名匠专项、“茶城工匠”;对决赛取得二、三名且身份为职工的选手,经核准,授予“普洱市竞赛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励;对决赛取得第四至参赛总人数1/2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人才工作述职重要内容,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调度各方培训资源力量,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精心研定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培养3年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并根据培养计划实施情况建立“技能人才资源库”。每年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注重培训实效。突出市场需求、产业需求、培训对象需求,深入企业、农村一线调研,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推行精准培训制度,引导劳动者按需选择培训项目,引导培训机构按需开展培训,将培训与有组织务工有效结合。聚焦重点产业,组织中高端、深层次培训,采取分类别、小班化、实训化,多形式精准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
(三)扩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筹资机制,加强培训资源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应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酬金总额8%的政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部分不低于60%。依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四)严格督查问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督查任务清单,细化考核指标,每年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技能普洱”行动实施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