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金志锋 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免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职务。
李春荣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永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荣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熙凯 兼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其武 兼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中文 兼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曦明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李孙德 免去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职务。
曾 群 免去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试用期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