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3号)要求,对全市176.79万农村供水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均达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但有151.58万人不同程度存在季节性缺水、水源不稳定、水量(100L)水质不达标问题,为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效衔接和助力乡村振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方案》共分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工作进度、保障措施4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全市计划投入资金52.83亿元,实施488件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保障传统村落消防用水需求,确保农村供水水量每人每天达到100L、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管网入户、供水保证率达97%以上。第二部分明确了建设内容,主要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3个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内容、保障人口进行细化。其中: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施392件农村供水工程,计划投资8.53亿元,通过新建、改建小型水库、坝塘等,并采取节水、计量收费等措施,全面提升62.18万人供水保障水平,基本解决16.44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实施86件农村供水工程,计划投资2.2亿元。主要聚焦4个边境县16个沿边乡镇44个边境村,以水源稳定、水量水质达标为重点,高标准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提升7.3万人供水人口保障水平,基本解决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水源不稳定、水量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实施10件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42.1亿元,以县(区)为单元,合理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需求,通过新建、改建小型水库、坝塘等措施,全面提升82.1万人供水保障水平。第三部分明确各阶段建设任务。2021年做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392件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22年全面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392件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供水保障86件项目建设,推进10件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23—2025年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第四部分为要素保障,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会农村供水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健全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原文链接:
http://www.pes.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01-/2022-0331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