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普洱动态
深化惠民改革,顺应群众期待——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惠民实事
2025-01-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1/20250115-00003  公开目录:  普洱动态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精心谋划并实施了一系列惠民实事,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每一位参保群众都能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一、科学规划,精心部署

及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实施时间、实施对象及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二、政策优化,心系民生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生育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问题,全力抓好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惠民实事落实,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把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的通知》(普医保发〔2024]11号)和《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普医保发[2024]89号),从2024年1月1日起,把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2024年10月10日起,把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的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最高给予3000元的补助。

1.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关于把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的通知》(普医保发〔2024]11号),制定出台后,市医保局积极会同医保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技术部门,完成了医保信息系统政策维护和项目实施对象标识工作,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性别、年龄、职业状态等信息作分类细化统计,进一步为精准测算基金支出和优化医疗保险服务夯实基础。从2024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按政策规定实现现场即时结算。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与各部门、各级媒体沟通,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普洱融媒”、“景迈山APP”、“普洱日报”等官方宣传平台及新闻媒体发布政策宣传,积极展现普洱医保惠民形象。借助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主题党日和集中缴费期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广场、社区、医药机构、校园等开展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为群众解答医疗生育保险政策,“面对面”、“手把手”教会群众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参保缴费和医保功能查询。实地了解医保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办理情况,听取社区在医保服务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希望解决的问题,以及办事群众的反映反馈问题,构建有利于参保工作的正面舆论导向,积极推进和优化医疗生育保险工作。

3.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对全市医保经办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能力,为参保单位、参保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在职状态参保人员7377人(45岁以下女性1329人),发生生育41人,其中,其中顺产20人,剖宫产21人,统筹支付92000元。

通过采取深化医保改革、优化医保服务、加强基金监管、推进医保扶贫和创新医保模式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未来,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创新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