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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让爱与责任成为法律的注脚
2025-01-0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0/20250107-00002  公开目录:  普洱动态  发布日期:  2025-01-07
 主题词:  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  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普洱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为民初心,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助推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更有法治获得感,让法律的温度可感可知,让爱与责任成为法律的生动注脚。

畅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律师辩护覆盖率达100%,做到应援尽援。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协作配合机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检察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帮助。2024年1-11月,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355件,其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13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承办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对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通过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流程监督、案件评查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1-11月,共向经济困难、特殊群体提供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257件,其中,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民事类援助案件70件,挽回经济损失509.03万元,其中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要薪 281.77万元。

精简审查程序。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畅通各县对接在思茅区执业律师的沟通渠道,保障律师资源供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困难群众办事负担,对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符合法律规定事由的申请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注重专业提升。运用云南省“智慧法援”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全流程线上审批办理,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的一键打印,律师的案件承办工作全面纳入标准化管理。2024年通过平台受理案件接收援助通知5355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省级、市级开展法律援助案卷线上抽查评查2次、日常跟踪提醒25件次,线上评查案件155件,及时反馈评查结果,以查促改,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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