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举办宪法宣传进校园示范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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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12月3日,市司法局、市教体局联合思茅区司法局、思茅区教体局,在思茅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石龙校区开展“宪法宣传 有‘画’要说”活动。 活动现场,学生们拿起画笔,用绚丽的色彩和充满童趣的想象力,绘制宪法手抄报、布袋、雨伞、草帽,创作出一件件富有创意的宪法彩绘作品,参与活动的领导、老师现场为学生们进行指导。学生们围绕宪法知识,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对法治的敬畏一笔一笔描绘在作品中,将法治思维、法治文化画进了心里。作品完成后由美术老师和德育处组成评选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颁发奖状和奖品,获奖作品将在丰收节、运动会等家长开放日展览,增强宪法宣传效果。 思茅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石龙校区四年级学生胡欣语说:“通过这次活动,我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作为一名小学生、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也要学习宪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知法的人,长大以后为国家做出贡献。” 此次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们在享受艺术创作的乐趣中加深对宪法的理解,通过孩子们的视角和创意,将宪法知识融入绘画中,让宪法宣传更加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使学生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希望通过孩子们手中的画笔,将宪法精神以色彩斑斓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宪法知识深入人心,让法治观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思茅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石龙校区副校长何永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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