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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260720-0000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0
 主题词: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6〕14号)
2026-07-20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6 14


广州毅崆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岳靖晨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658),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你单位支付未发放的劳动报酬、代为垫付的费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本委于202676日立案受理后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孔李赢197****0253其两次约定前来领取仲裁文书但未来本委遂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302099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邮寄孔李赢提供地址“思茅区阳光新城静园20栋”,该件因收件人孔李赢197****0253屡次与快递员约定次日派送拖延不收、地址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本委又邮寄EMS1018773240199)至你单位工商登记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蟹山中街一巷7108,该件因收件人孔李赢197****0253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本委无法联系单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岳靖晨诉被申请人广州毅崆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658号)将于202691日上午900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4室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895792132183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李冉仲裁员黄杨斐菲和李晓燕;请你单位准时出庭;有正当理由的,可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7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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