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程序,现将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普洱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凡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向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实名反映,对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存佳,13887958787
邮箱、传真:mzjdsf@126.com,0879—2128926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7号楼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附件: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普洱市拟推荐对象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普洱市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5个)
1.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17年其下属事业单位民族团结研究所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挖掘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内涵,推动誓词碑文化IP传承弘扬。构建了“理论研究+特色宣讲+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动铸牢意识教育有形有感。探索“民族团结+红色誓约”“民族团结+绿色发展”“民族团结+黄金大道”“民族团结+多彩文化”模式,提炼“一品牌六融合四高地”创新经验,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单位170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展新篇。
2.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曲水镇人民政府。地处中老越三国交界,汉、哈尼、彝、傣、拉祜等多民族聚居。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通过“思想筑边、共建稳边”行动,将党的政策、民族团结理念融入群众生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持续打造“我们的节日”文化品牌,举办一系列特色节庆活动,使“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聚焦兴边富民,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万元。
3.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员会。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建立“乡(镇、街道)党政干部+村(社区)小组干部+政法干警”三方编组工作模式。实行“厅级领导包县(区)、处级领导包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包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包户”的四级包保机制,运用“四项机制、五个摸清、六个交办”工作法,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连续5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立18项纳税人办税行为能力评估模型指标,形成“一户一档”精准画像管理。以茶叶、咖啡、林业加工行业为突破口,制定《税收服务与管理手册》,提升税费征管效能,激活民族地区“发展引擎”。依托“税惠服务团”,为181家涉税服务机构开展培训33场次,培训辅导纳税人800余人,打造民族团结“惠民样板”。推进“机关党组织+农村党组织,党员+贫困户”互助机制,选派89名干部组成“宾弄塞嗨”先锋队,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5.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厂。“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五年用心用情倾力帮扶,助力21多万各族群众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幸福跨越新生活。自2006年至今,累计投入4100余万元实施村容村貌整治、人畜饮水项目、文化卫生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199个项目,切实为各族群众解决民生问题。全力打造澜沧江流域首个千万千瓦级“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样板工程,建成全国首批“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收益叠加”的“茶光互补”“咖光互补”示范项目。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9人)
1.李亚琪,女,汉族,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思茅区南屏镇兰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普洱市优秀共产党员。李亚琪在社区工作20年来,创新推行“三去三建”模式,打造“联心驿站”党建品牌,成立“基层治理室”、“五老工作室”、“银发调解室”,建立爱心妈妈、夕阳红调解等7支特色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关爱走访特殊、困难人群,结对帮扶单亲、留守儿童,着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民族融合文化广场”“社区幸福食堂”“暖心调解室”建设,常态化举办“民族文化节”“便民生活节”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2.李红军,男,哈尼族,1988年3月生,中共党员,函授本科学历,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那哈乡委员会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李红军以“收信人”和“答卷人”的担当,推动那哈乡发展茶叶、生猪、紫米、紫胶、甜龙竹等产业,牵头规划万亩紫胶、咖啡产业,建设北回归线大江野钓旅游基地、开设坡脚田集贸市场,解决了产业薄弱、劳动力外流问题。他协调4.8万元救助29名困难学生,为42名困难人员缴“人民普惠保”,对接企业促成285人就近就业。他召开12次联防联调会,化解79起矛盾(含8起跨区域矛盾)、办结15起信访案件,调处率、办结率均达100%。
3.袁飞,男,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高级教师。袁飞组织党员教师开展 “民族团结结对帮扶”,每位党员挂钩联系2—3名学生,从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到生活关怀,全方位帮助各族学生融入校园、健康成长。他主导尝试校本课程开发,挖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活动,领导编创校园大课间舞蹈《彝山舞韵校园情》。他成立的名校长工作室通过跨区域联合教研与资源共享,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校园实践。他还为家庭困难的学生争取资助,近年来累计帮助30余名各族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4.罗宗成,男,彝族,1973年4月生,中共党员,函授本科学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局局长。罗宗成是民族团结誓词碑签字代表罗恒富之孙,他积极投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常态化开展“送法上门”、“关爱流动摊贩”、纠纷调解等服务,2024年解决问题60余件,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变“取缔”为“疏导”,设立特色临时交易市场—每年6至9月开设“野生菌街”,7月设“芒果交易街”,11月设“甘蔗交易街”,解决各族群众“卖货难”问题。结合泼水节、火把节、县庆等节点,打造“民族小吃文化一条街”“大团圆一条街”等特色活动。
5.周发顺,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云南苦聪印象棕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发顺用二十余年时光,以“公司+合作社+村服务部+农户”的运作模式带动农户发展棕榈产业,现有150亩育苗基地,累计培育优质棕苗达600万余株,签约种植农户达到2410余户,其中脱贫户达560余户,总种植面积达到了3万余亩。他优先招聘周边农户到工厂务工,让大家实现“家门口就业,针对周边脱贫户、困难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缺技术送培训,缺资金帮周转。截止2025年,公司建成5条生产线,带动2000余人发展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相关就业,年产值超1000万元。
6.仙贡,女,傣族,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澜沧县景迈人家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仙贡牵头成立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品牌+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创新“一地生四金”增收机制,发展标准化茶园9000余亩,带动近500户农户增收致富,成为当地合作社发展标杆。在她的带动下,17名党员加入合作社发挥带头作用,50名各族妇女创办10个专业合作社、10个标准化茶厂和5家特色民宿。她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践行“山上保护、山下发展”理念,为景迈山成功申遗奉献了力量。
7.相安嫩,女,傣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职业高中学历,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安嫩通过“火塘会”“院坝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年均开展政策宣讲60余场,生动诠释“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深刻内涵。她以“情、理、法”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超过100件,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她积极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让各族群众在产业链上结成利益共同体,如今的勐啊村“宾弄赛嗨”深入人心,橡胶产量突破4000吨,蔬菜种植创收2000万元,村集体经济从10万元增至5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超2万元。
8.娜布拉,女,佤族,199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西盟县勐卡镇莫窝村党总支副书记。娜布拉从学校毕业毅然返乡创业,从收购鸡枞菌到昆明市场销售起步,第一年就通过微信、电商等渠道收获5万元。她创新采用微信直播养蜂过程,以“订单预售”模式打开市场,实现年销售额20万元。她率先承包猪舍养殖生猪,力推无筋豆冬农产业和甘蔗产业,带动村民四季有活干、钱包年年鼓。她与伙伴成立西盟佤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勐卡梦”“永俄寨”两个品牌,成功带动39个代理群体,推动民族文化与农特产品融合发展。
9.史睿,男,哈尼族,198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史睿将普法宣传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延伸至边疆各族群众“家门口”,常态化开展普法“进集市、进村寨、进农户”活动,推动司法审判与普法教育良性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他用“真心、耐心、热心、诚心、公心”调解方法,将“法庭”变为“和解室”,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他每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0件以上,结案率均在95%以上,用实际行动护航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