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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6-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250609-0000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9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防汛指〔2025〕6号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普洱市气象台2025年6月9日8时45分发布的暴雨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景东、镇沅、景谷、墨江、宁洱、澜沧东部、思茅、江城将出现暴雨。经市防指分析研判,根据《普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6月9日10:00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强化监测研判,广泛发布预警预报,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要及时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落实针对高考考点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的叫应渠道,点对点进行指挥调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一线。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巡查,重点排查病险水库、尾矿库、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生产窝棚、景区景点、校园周边。要严防城市内涝,做好排涝物资和队伍前置,加强对内涝隐患点的警示标志、交通管制和巡查值守,必要时果断采取“五停”措施,并紧密衔接高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障考生按时到校、顺利考试。加强对乡镇村组的督促指导,确保乡(镇)村组防汛包保责任人强降雨过程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的基层防汛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认真履职,果断决策,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落实高级别预警下指挥长进驻防办调度指挥的刚性要求,一旦县(区)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指挥长立即进驻防办坐镇指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转移避险成功案例上报,不断总结复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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