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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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5〕2号 普洱苏上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石驭鋡诉你单位与第三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劳动争议一案(普劳人仲案字〔2025〕18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确认与你单位的劳动关系;2、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37800.00元;3、要求你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2000.00元;4、要求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200.00元。本委2025年4月1日立案后多次拨打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艾国联系电话(137****5747)均无人接听;本委遂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159399)邮寄应诉及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至你单位工商登记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西园路1号(普洱第一百货)3幢3层3001号”,收件人“艾国”,收件电话“137****5747”,该邮件因“电话关机、查无此人、无人接听”被退回。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通知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石驭鋡诉你单位与第三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劳动争议一案将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4室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27904、2132183),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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