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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02日 16:58  点击:[]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群众

1.加强与澜沧县富邦乡佧朗村定点帮扶。一是及时调整干部挂包联系清单,每个挂包干部每年至少实地走访联系户2次;二是到佧朗村开展1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佧朗村配备垃圾桶;四是开展关爱学龄儿童活动,为佧朗村学龄儿童提供学习用品。

普洱市澜沧县富邦乡佧朗村

2.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单位党组织每季度到社区开展服务不少于1次,每年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12小时,在职党员每年到社区服务不少于2次,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

普洱市思茅区兰花社区

3.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严格落实环境信访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信访工作方法,确保环境信访案件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全面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广大群众

4.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站等环保设施每年不少于10次,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广大群众

服务基层

1.提升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对接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畅通技术指导帮扶链条,有序推进各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

各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帮扶督导。按照《普洱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对10县(区)帮扶指导力度,坚持源头防控,实施错峰建设、限产限排、人工增雨等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的县(区)

 

3.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工作。领导班子带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每个县不少于3家企业。

辖区内有关企业

4.做好专家进基层咨询服务。“聚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省、市级专家到基层开展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各部门、各分局以及辖区内有关企业

服务企业

1.政策专员上门。建立政策专员服务制度,设置32名政策专员,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上门服务,提供从“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建成投运”全链条“保姆式”服务,负责向企业介绍办事流程,讲解政策法规,全方位提供环境保护意见建议,高效推进项目落地见效。

辖区内有关企业

2.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权限范围内,符合审批原则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办结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做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辖区内有关企业

3.实施柔性执法。实施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推行差异化监管,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帮扶,主动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辖区内有关企业

4.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以环境隐患排查、环境执法检查、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为契机,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辖区内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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