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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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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普政办发 〔2022〕87号)要求,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属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前,应当经本级政府合法性审查部门(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进行合法性审查。 近日,《规划》(草案)已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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