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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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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201000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思编办〔2006〕23号),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主要担负:协助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参与、指导全市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工作;参与全市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接受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委托,负责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受主管部门的委托统筹全市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技术性工作;协助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技术性审查工作;参与对各县(区)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承办市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开发方案的批复》(普政复〔2022〕186号)要求,确定2023年指标任务4万亩,并将任务下达到各县(区),计划实施占补平衡项目163个(其中:集中开展占补平衡项目65个,新一轮占补平衡项目98个),开工项目158个,未开工项目5个(景东2个、澜沧2个、孟连1个)。规划设计阶段,预计耕地数量3.58亩,水田规模2.61亩,粮食产能2,246万公斤,预计总投资12.4亿元。项目变更后,预计耕地数量2.79亩,水田规模1.88亩,粮食产能1,647万公斤,预算总投资9.96亿元。截至2023年12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18个,未竣工验收项目40个(其中:宁洱县9个、景谷县6个、镇沅县2个、江城县12个、澜沧县11个),完成审定投资8.92亿元。实现指标入库备案项目108个,入库补充耕地数量1.54万亩,水田规模0.90万亩、粮食产能849.77万公斤。按指标交易基准价(数量5万元/亩、水田10万元/亩、产能100元/公斤)测算,预计收益25.2亿元,扣除完成投资8.76亿元,实际净收益16.44亿元。 2.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情况。2023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158个,实现入库109个项目,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54万亩、水田规模指标0.95万亩,粮食产能指标854.28万公斤。截至目前,我市共计使用耕地数量指标0.68万亩、水田规模指标0.07万亩、粮食产能指标618.35万公斤。其中:一是保障了市内59个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挂钩耕地数量指标0.23万亩、水田规模指标0.07万亩、粮食产能指标127.02万公斤;二是实现省级交易平台挂牌交易37笔共53单,交易耕地数量指标0.45万亩、粮食产能指标491.33万公斤。合计收入15.15亿元,到账12.37亿元,为全省、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做出了较大贡献。 3.2023年垦造耕地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云南省恳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省级下达我市2023年垦造耕地任务1.02万亩,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包含在市政府下达各县(区)4万亩目标任务中完成。据了解,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全省已入库项目350个,其中:普洱市109个,占比30.8%。是入库指标最多州市,且完成省级目标任务仅为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得到省厅的表扬。但与市政府下达的4万亩目标任务差距大,仅完成2.50万亩,占比62.5%,未完成1.50万亩。除思茅区、景东县、江城县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余7个县均未完成年度任务,其中澜沧县入库率仅为29.5%。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054,62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054,625.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0,874,105.75元,下降32.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874,105.75元,下降32.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耕地占补平衡实际指标交易的影响,本年度拨付交建集团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054,625.12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030.15元,占总支出的0.71%;项目支出288,987,594.97元,占总支出的99.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874,105.75元,下降32.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5,087.61元,增长102.26%;项目支出减少141,919,193.36元,下降32.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机构撤销,2月份收储中心调入我中心6人;9月政府青年人才引进,分配到我单位1人,本年度共增加7人,人员工资、经费等各项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受耕地占补平衡实际指标交易的影响,本年度拨付交建集团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7,030.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0,98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人均支出:152,383.7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042.10元,占基本支出的4.16%,人均支出:6,618.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987,594.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288,987,594.97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以及开展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踏勘、审查、验收等工作的差旅费、公车运维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54,62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0,874,105.75元,下降32.62%,主要原因是:受耕地占补平衡实际指标交易的影响,本年度拨付交建集团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53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6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31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99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57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71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0,559,78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3%。主要用于: (1)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1,572,1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88,987,59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9%。主要用于支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费用以及本中心占补平衡项目开展工作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58.00元,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决算为3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8.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58.00元,支出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故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外业踏勘、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资产总额37,410.87元,其中,流动资产404.26元,固定资产37,006.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0,419,260.6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381,84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2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9.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9.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总额与文本项目支出总额不一致的原因为: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包含市级对下项目,文本中不包含市级对下项目。我中心本年度项目共计6个,总计支出310,627,336.97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支出金额288,987,594.97元;对下项目1个,支出金额21,639,742.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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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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