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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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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401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及网络建设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自然资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服务;负责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向用户提供服务;监督县级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测绘学会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测绘管理。 (1)做好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PECORS)维护和服务。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1909工程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办便笺[2023]832号)的要求,中心及时安排部署各县(区)积极配合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大地测量队、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对基准站观测工作。目前,系统共有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入网用户27家,客户端数量155个;地方坐标系用户16家,客户端数量71个。 (2)开展基础测绘项目。一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98号),2023年开展了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于6月份完成了《普洱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方案》编制,7月11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完成政府采购,7月24日在思茅区开展调查试点,11月初完成了市级审查,目前正在修改数据库和编制报告。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1909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大地测量队、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将于2023年7月至2024年初到普洱市开展该工程GNSS观测工作。中心及时梳理工作任务,并安排部署各县(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障两家作业单位顺利进场开展工作。 (3)测绘资质管理。测绘资质管理是中心每年常态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测绘资质单位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两方面的内容,开展情况如下: 测绘资质单位管理。2023年普洱市测绘资质单位有28家,其中本年新增4家,撤销1家。每年3月上报的年度报告取消后,改为定期在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已全部上报完成。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统计年报涉及市本级和各县(区)管理部门、2022年度25家测绘资质单位。为满足国家统计部门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对测绘地理统计信息需求,上报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与更新、航空摄影获取情况、测绘资质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设备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截至目前,所有单位均已按时完成上报。 (4)政务服务。一是地图审核。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十八条规定,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测绘中心作为普洱市的技术审查机构,2023年收到地图审核申请6件,按职责出具了《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并协助其他科室完成审查后作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图审核批准书》送达申请人。二是测绘作业证发放。2023年收到测绘作业证申请单位3家,申请人数35人,经审核均符合申请条件。 (5)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3〕269号)》精神,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7月6日向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有关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转发了该文件,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有关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监督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测绘中心作为测绘行业管理部门,于7月6日通过QQ工作群通知普洱市26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没有在工作群回复的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到单位负责人及时查看文件并按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排查2022年度排查整改中学习实践转化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是否已建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否彻底等问题。并根据各资质单位上报资料中审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已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到生产中抓紧抓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是否得到加强,野外作业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等六个方面对附件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反馈资质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情况上报中心汇总。 (6)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法规〔2023〕160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编制了《普洱市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巡查、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地理信息安全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查的4家企业抽查后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整改后复查合格。 (7)8.29测绘法宣传日。今年是第20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线下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线上推广工作通过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并针对目前公众阅读习惯,运用图片、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再加工,呈现“图解新闻”“视频科普”“漫画解读”等创新性解读形式,增强信息的可阅读性。线下宣传主要在普洱市世纪广场,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测绘法相关问题和地图知识等方式;组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普洱市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进企业、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正确使用地图,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增强国家版图意识。 (8)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第二十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程测量员竞赛暨云南省第三届自然资源系统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云自然资测绘〔2023〕340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普洱市参赛队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参赛,在全省29支代表队中获得第11的好成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组织奖。 2.自然资源信息管理。 (1)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年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每年3月底前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报送上一年度信息化数据,主要包括:计算机保有量、服务器、存储备份系统、正版软件操作系统、网络、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等。中心负责统计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审核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普洱市已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2)业务网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完善。一是根据思茅区网安大队《网络安全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征询技术服务单位后提出了局机关主机房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当时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未移交),现已完成整改,并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整改的函》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二是根据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普洱市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县(区)自然资源局。三是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了2023年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市网管中心。 (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普洱市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网络安全监督检查自查表》和《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系统》《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系统》《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PECORS)》四个业务系统定级备案。 (4)加强对网络运行安全监测。一是每天检查单位互联网终端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系统预警终端存在的问题;二是定期检查不动产登记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业务专网市、县终网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三是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网络安全问题,及时升级系统,更新防火墙黑名单,以降低网络安全风险。 (5)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网民留言监测并监督回复。至目前,收到网站咨询11件,10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1件超期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主要原因是中秋、国庆假期7天非工作日被计算了日期;收到网站投诉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是2011年经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普编办〔2011〕36号文)批准成立的,我单位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6,58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584.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231.94元,下降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231.94元,下降8.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86,893.44元(2022年5月辞职1人)和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8,338.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6,584.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376.55元,占总支出的96.80%;项目支出33,208.00元,占总支出的3.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231.94元,下降8.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893.44元,下降7.97%;项目支出减少8,338.50元,下降20.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86,893.44元(2022年5月辞职1人)和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8,338.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3,376.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0,295.24元,占基本支出的95.71%;人均支出192,059.0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081.31元,占基本支出的4.29%。人均支出8,616.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0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支出23,208.00元,用于保障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58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5,231.94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86,893.44元(2022年5月辞职1人)和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8,338.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93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4%。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7,6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1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07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58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37,11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1%。 (1)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713,90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200129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23,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支付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本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用于支付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40,648.31元,与上年46,372.90元对比减少5,724.59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2022年5月辞职1人。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10.00元;邮电费158.00元;差旅费4,777.00元;工会经费10,674.00元;福利费1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29.3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资产总额77,037.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6.36元,固定资产76,921.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1,664.0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62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948.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总额与文本项目支出总额不一致的原因为: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包含市级对下项目,文本中不包含市级对下项目。我中心本年度项目共计3个,总计支出43,831.62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支出金额33,208.00元;对下项目1个,支出金额10,623.62元。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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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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