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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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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201000 普洱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思编办〔2006〕23号),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主要担负:协助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参与、指导全市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工作;参与全市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接受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委托,负责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受主管部门的委托统筹全市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技术性工作;协助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技术性审查工作;参与对各县(区)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承办市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情况。加快推进第四批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工作,共立项入库项目51个,其中:下达投资计划补充耕地项目47个,建设规模21.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67万亩,提质改造水田1万亩,粮食产能467万公斤,预算总投资3.19亿元;完成补充耕地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审查76个。 2.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整体验收工作。共完成整体验收补充耕地项目140个,其中:下达竣工验收文件项目130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68万亩,提质改造水田面积4.34万亩,粮食产能3208万公斤。 3.增减挂钩验收情况。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中心2020年共组织参与完成跨省调剂增减挂钩市级初验项目26个,完成市级初验省内交易增减挂钩项目24个,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4.核算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成本6次,共计33240.921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31,928,73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928,730.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6,875,726.46元,下降3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875,726.46元,下降32.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实际指标交易收益影响,本年度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31,928,730.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942.54元,占总支出的0.24%;项目支出430,906,788.33元,占总支出的99.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6,876,169.07元,下降32.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742.86元,增长15.32%;项目支出减少207,011,911.93元,下降32.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实际指标交易收益影响,本年度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942.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5,72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215.5元,占基本支出的5.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906,788.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的工作经费:596,600.00元(项目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193,456.33元)。包含差旅费、办公费、劳务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土地整治、占补平衡工作踏勘、验收等系列工作顺利开展以及中心日常办公开支。 2.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3,400.00元(项目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3,325.00元)。主要用于增置碎纸机一台,价值1,000.00元;购买A4打印纸,价值2,325.00元。 3.注册资本及耕占成本性专项资金:750,000,000.00元(项目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430,710,007.00元)。主要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 4.注册资本及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性专项资金:90,000,000.00元(项目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0.00元)。主要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本项目当年实际拨付10,410,000.00元,根据财政要求,该笔资金不作为本年度收入支出,待2023年再做收入支出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928,73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6,876,169.07元,下降32.38%,2022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实际指标交易收益影响,本年度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10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7%。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3,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7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0,41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25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74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5%,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1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1,678,72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4%。 (1)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771,9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430,906,78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6%。主要用于支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费用以及本中心占补平衡项目开展工作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5%。主要用于支付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30.00元,支出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30.00元,支出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50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外业踏勘、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6,215.5元,比上年增加19,169.53元,增长51.7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差旅费开销较多,主要是到县区进行占补平衡项目踏勘、验收等工作。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60.00元、邮电费787.5元、差旅费16468.00元、工会经费11000.00元、福利费16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50,419,260.61元,其中,流动资产150,410,574.50元,固定资产8,686.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409,618.59元,(其中140,000,000.00元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清算费用,该资金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款到我单位专户,再由我单位支付给交建集团,资金将于下一年度原渠道退回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410,000.00元为普洱市财政局预拨交建集团2023年成本清算费用,由于该资金为2023年项目指标,将不在2022年对其进行收入支出确认,将在下一年度确认收入支出。):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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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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