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3/2023-00009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6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301000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收储中心),根据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收储土地,优先盘活国有存量土地,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政府掌控土地一级市场;依法对收回、收储的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并进行出让前的开发与合理利用;研究制定土地储备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实施方案;依法做好土地出让金的入库收缴、土地成本清算管理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土地征收(收储)事务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162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科学合理储备土地资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完成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普洱市中心城区拟计划储备土地1405.75亩,预计所需资金54,210.87万元。截止11月20日,共征收(收储)土地814.85亩(其中:存量415.82亩、集体399.03 亩),累计支付土地补偿3.11亿元。同时,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完成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普洱市中心城区拟计划储备土地2300.00亩,预计所需资金70,894.16万元。

2.加快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

为规范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全域“净地”供应。2021年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普洱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主体,共10个地块(即:悦山云庭地块、火车站片区地块、天簌音乐小镇、普洱茶小镇、融创国际大健康地块、象山国际项目地块、普洱大健康地块、曼中田地块、思茅街道曼窝预留用地地块、思茅街道岔路预留用地地块),面积1645亩,中标价格为110,292.00万元。2022年度,共5个地块(即:普洱人家以北地块、丁家箐茶厂地块、思茅区第四自来水厂、思茅区污水处理综合治理项目和思茅区润泽高级中学),面积309亩,中标价格为12,301.178万元。由于普洱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无资金来源,融资困难,加之,土地征拆滞后,致使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进展缓慢。

3.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快对借支(预拨)土地收储资金的报账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理清历史遗留问题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2021年4月16日下午召开的普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快对借支(预拨)土地收储资金的报账工作。截止11月20日,累计尚有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借支(预拨)给普洱市思茅国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金10.77亿元未进行报账,其中:借支给公司的资金8.16亿元、预拨给公司的资金2.61亿元。

4.加强储备土地日常管理。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思茅区人民政府管护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的批复》(普政复〔2022〕54号)精神,经与思茅区政府多次协商,对原由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管护的中心城区收储部分土地,委托思茅区人民政府管护。同时,对部分近期没有开发建设计划的储备土地,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承诺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一旦政府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无偿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及确保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思茅区人民政府可以盘活临时利用。目前,共移交地块10个,面积309.01亩。

5.依法理顺市区土地收储管理体制。

现思茅区未成立土地储备机构,思茅行政辖区土地收储工作主要由市级履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2〕1号)要求,经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思茅区可成立土地储备机构。思茅区(含中心城区)的土地供应由思茅区人民政府实施后,思茅区必须有相应土地储备机构落实相关土地收购、储备等工作。待思茅区成立土地储备机构后,市级将下放思茅区内土地收储工作。

6.切实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受市局委托,已组织3个批次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农转征报批工作,已组织44宗土地的供地方案,协调市财政保障好出让土地的勘测定界、土地评估等相关费用。

7.全面协调处理各项临时工作事务。

协调思茅区政府、电信、电力、水务、市城投公司对已出让和实施征拆迁的地块上遗留的水、电、电信设施问题进行处理,确保用地单位施工和项目正常开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综合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517,818.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517,818.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532,667.35元,下降2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532,667.35元,下降22.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预算执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0,572.22元,与2021年度预算执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7,768.19元相比,增加362,804.03元,增幅为6.93%。2、2022年度预算执行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07,917,246.15元,与2021年度预算执行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99,812,717.53元相比,减少了91,895,471.38元,减幅为22.9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517,81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572.22元,占总支出的0.83%;项目支出310,917,246.15元,占总支出的99.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532,667.35元,下降22.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195.97元,下降5.01%;项目支出减少91,395,471.38元,下降22.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预算执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0,572.22元,与2021年度预算执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7,768.19元相比,增加362,804.03元,增幅为6.93%。2、2022年度预算执行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07,917,246.15元,与2021年度预算执行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99,812,717.53元相比,减少了91,895,471.38元,减幅为22.9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0,572.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1,268.36元,占基本支出的96.57%,人均支出209,272.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303.86元,占基本支出的3.43%,人均支出7,441.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917,246.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138,295,551.02元,用于保障普洱融创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土地收储、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土地收储、原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收储、奶牛场片区(市疾控中心项目)土地收储、汇源小镇项目拆迁户周转房租金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3,077,511.38元,用于保障家益.春风云庭项目土地收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支出8,255,580.00元,用于缴纳城市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1,421,309.75元,主要用于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进行土地收储等的相关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56,867,294.00元,用于大茶都项目1号及3号地块土地收储、缴纳普洱市2021年度8个批次耕地占用税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3,000,000.00元,用于支付普洱新鸿都置地有限公司八号仓库旁土地征收补偿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572.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9%。与上年相比增加362,804.03元,增长6.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升薪;二是因工作业务需要,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52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28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7%。主要用于支付普洱新鸿都置地有限公司八号仓库旁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17,33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事业运行经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虽然年初出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557.00元,但2022年我单位无接待业务发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和2022年度我单位均无接待业务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520,794,125.74元,其中,流动资产3,164,862,310.88元,固定资产356,693.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55,501,821.76元,无形资产73,3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613,64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7,7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心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301111

  
附件【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