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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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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规划引领,国土空间持续优化 ⑴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是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启动至今,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所有专题(98个,其中市级12个、县级86个)的征求意见及审查工作,市、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市级总规于10月21日开展第一轮征求意见正在完善中。二是组织安排全市93个乡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思茅、景东、景谷、镇沅、澜沧共计47个乡镇已经开展乡镇级空间规划前期工作,其余5县尚未启动。三是按时按质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1069个行政村(社区),除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及已经完成古茶山规划编制的89个行政村外,需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共980个。根据省级统一部署,现正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抓手,从2021年至2023年用三年的时间完成980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2021年的302个村庄规划已经编制完成;2022年的421个村庄规划草案编制完成,正在全面开展审查工作;剩余257个村庄规划计划2023年编制完成。44个沿边村中17个已纳入2021年任务并已完成,并正在根据“三区三线”成果修改完善中。剩余27个已全部纳入2022年编制任务,正在开展县级审查。其中:西盟县已完成县级部门审查和专家审查工作,待修改完善后报规建委会审查。四是市县区矿总规,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成果已完成省厅审批,待市政府批复后即可实施。各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成果已完成市级专家审查,待市政府批复后即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各县(区)。五是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已完成软硬件部署和安装,初步形成底图基础数据库,基础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完成开发和安装,三项数据工程已形成初步成果。 ⑵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3月21日以来,普洱市全面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先后5次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26日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审查,10月14日通过了自然资源部质检审查。普洱市划定全域耕地保护目标623.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18.75万亩,坝区永久基本农田42.44万亩)占市域总面积9.39%;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1652.98万亩占市域总面积24.89%;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26.2275万亩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29倍。 2.加强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控制各类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10条高速公路均完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普洱市将623.31万亩耕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18.75万亩,划定比例为90.20%。对比原耕地保有量任务789万亩和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888.69万亩,有效解决了永久基本农田“倒挂”问题。二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1年耕地卫片监督核实普洱市核实图斑661个,确认耕地变化图斑645个。核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类型重点问题图斑9个,面积7.93亩,均为城市建设人行道和绿化带用地。核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图斑636个,面积2153.11亩,其中绿化或转为园地、林地的有32个、其它类型的有577个、灌溉坑塘25个、建设用地2个。352个为高速公路边坡、绿化用地,部分已完善用地手续,取得用地批复文件,完成整改;8个已恢复耕地,恢复面积为14.78亩;其他276个问题图斑,逐步引导恢复耕地,持续推进耕地非农化整治。2022年耕地卫片监督核实下发普洱市图斑1079个,除西盟县不涉及外,其中811个分布在墨江县、江城县、镇沅县、澜沧县。经调查核实,目前已完成核实举证,待省部审核确认。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全市摸排上报的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共30宗,由自然资源部门查处23宗,已整改到位16宗,正在查处整改7宗;由农业农村等部门处置7宗,正在整改中。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指出存在的28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其余问题持续整改中。 ⑵严格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开展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国家图斑14.08万亩、省级补充和县级补充图斑238万亩初步评价、上报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完成4月6日下发调整后的省级图斑评价,25度以下的评为“耕地后备资源”的有290万亩,其中,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有214万亩,可用于进出平衡的有76万亩。二是继续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完成项目整体验收5万亩、入库指标3万亩(其中:水田规模2万亩)”的目标任务,采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督办推进落实。今年以来,截至目前,整体验收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41个,验收补充耕地5.03万亩,已入库项目126个,入库补充耕地指标2.53万亩、水田规模指标2.37万亩,新增粮食产能指标1566万公斤,已达成交易34.28亿元,到账29.68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入库指标3万亩(其中水田指标2万亩)的任务目标。 3.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⑴落实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政策并做好用地预审工作。一是过渡期内实行规划管理承诺制,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合理布局各类项目,预留好重大项目的发展空间,确保项目落地。2022年,全市已出具125个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总用地规模8.59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72万亩,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51万亩,国家级或省级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56万亩。涉及生态保护红线7874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8898亩。二是做好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今年共完成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振太至景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10个重点项目的预审报件初审,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7本。 ⑵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征转报批工作。为保障普洱市“四个一百”、“补短板、增动力”、“能通全通、互联互通”、“疫情防控”、“联防所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根据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督促各县(区)加快项目用地征转报批工作。2022年上报用地农用地征转报批56个批次、11680亩;批准38个批次、9262亩(含历年上报,今年批准);审查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7件、4605亩,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8件、7119亩(含历年上报,今年批准)。市级批准临时用地32个批次、11790亩,重点保障了交通、水利教育补短板、新能源光伏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 ⑶合理储备土地资源并做好一级土地开发。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完成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计划,其中:2022年度拟计划储备土地1405.75亩,预计所需资金54210.87万元。截止11月20日,共征收(收储)土地814.85亩,累计支付土地补偿3.11亿元。2023年度拟计划储备土地2300亩,预计所需资金70894.16万元;二是为实行全域“净地”供应,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行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普洱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主体开展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其中:2021年度中心城区共10个地块、1645亩,预计投资11.03亿元。2022年度共5个地块、309亩,预计投资1.23亿元;三是加强储备土地日常管理。经与思茅区政府多次协商,对原由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管护的中心城区收储部分土地,委托思茅区人民政府管护。目前,共移交地块10个,面积309.01亩。 ⑷规范土地供应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一是加快土地供应。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完成供应土地500宗,面积26574亩,成交价款共计14.38亿元,以出让方式供应326宗,面积2811亩,成交价款14.14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应174宗,面积23763亩,划拨价款0.24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市本级)供应土地105宗,面积6460亩,成交价款共计4.35亿元,以出让方式供应64宗,面积841亩,成交价款4.271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应41宗,面积5619亩,成交价款0.0793亿元。二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省级下达的普洱市2022年批而未供任务基数为1.625万亩,任务量为4063亩(25%)。下达的普洱市2022年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7988.7亩,任务量为2397亩(30%)。截止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674亩,处置率为28.70%,任务完成率为115.04%,已完成处置任务。其中:任务完成率排名全市前3的是:景东县(145.5%)、镇沅县(127%)、澜沧县(100.5%)。西盟县仅完成18%,还未完成处置任务。全市处置闲置土地3345亩,处置率为41.87%,任务完成率为139.55%,澜沧县还未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三是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配合市住建局持续推进烂尾楼整治工作,目前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宁洱金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烂尾楼项目已经完成整治工作,符合办理产权证的106套住宅,已备案销售105套,已经办理90套住宅的转移登记。思茅区普洱综合物流园已经复工,还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茶马古镇A区、D区,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还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⑸严格规划审查加快项目落地。一是完成《普洱市主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并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洗马湖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饮用水水源功能相关问题与设计院对接讨论优化中。待有关部门明确洗马湖水库的管控要求后对主城区老寨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再进行下一步的控规编制相关工作。二是严格审查保品质。认真对补齐学前教育短板重点项目规划、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进行了审查并提交了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61份;受理并审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料26份;提供小宗地规划意见14份。 4.加强生态修复,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⑴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一是继续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增减挂钩报批和复垦实施验收工作。全市已获批110个项目,现已完成76个项目的复垦实施验收工作(37个项目通过省级终验,39个项目已完成省级外业核查待批复),复垦验收面积23729亩;另34个项目县(区)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按时完成增减挂钩“挂图督战”跨省调剂项目26个项目和省内流转交易项目24个项目上报省级验收工作。三是盘活资源,做好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普洱市增减挂钩资源潜力面积为25491亩,其中:采矿用地22298亩、农村宅基地3175亩、其他建设用地17亩;规划复垦耕地9317亩,园地、林地、草地16174亩。 ⑵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普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据库,全市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118座,占损面积为7833.6亩。经九县(区)组织专业机构核实后,省厅下达遗留118处矿山任务中历史遗留矿山共有101处,有主体责任持证矿山17处。各县(区)通过“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等修复措施,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共89处,修复面积269.1129公顷、4036.6935亩(自然修复56处,修复面积194.6865公顷;转建设用地9处,修复面积24.6829公顷,纳入增减挂钩项目9处,修复面积达457.1697公顷、6857.5455亩);未完成生态修复12处,面积22.2026公顷、333.039亩。 ⑶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尚未根除。全市基本农田、耕地、矿业开发、村镇建设、天然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共有15项重叠冲突,面积达2094.55平方千米”。此问题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规划间的矛盾冲突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汲取生态破坏典型案例教训不深刻”的问题,经开展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未排查出新增违建别墅项目;三是“侵占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的“两违”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市共清理排查出违法用地20520宗11609.43亩,违法建筑15448宗303.9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已全部完成整改;违法用地尚有180宗(284.75亩)未完成整改,其中景谷县179宗284.07亩,西盟县1宗0.68亩。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思茅区双宏德建材有限公司石料矿山、高笕槽采石有限公司、酒房丫口采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墨江县墨江金矿投入治理资金约1200万余元,进行了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等区域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催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457万元,土地复垦费1447万元,完成整改目标,通过市级验收。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共有5件投诉举报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整改,其中重点投诉举报问题1件、一般投诉举报问题4件,经市、县(区)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完成整改。关于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抓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30个问题的整改,已完成整改26个,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 5.严格执法监管,全面开展违法用地清理整治 ⑴夯实基础,抓好日常执法工作。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疏堵结合”,落实执法“严起来”的要求,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畅通拓宽案件线索举报渠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切实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规范工作。截止2022年12月12日,普洱市2022年度涉及违法行为87宗,违法用地面积2909.58亩,耕地面积163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001.32亩,已立案1宗,立案项目为: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澜沧县),涉嫌违法面积1521.56亩,耕地面积655.53亩,永久基本农田415.6亩,处以罚款202.876万元,已结案。 ⑵全力推进历年来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问题中,普洱市涉及1192宗,面积为7157.05 亩,耕地面积为3772.59亩,已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339宗,尚未整改到位853宗;二是2020年土地违法问题查处情况。2020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问题中,普洱市涉及2748宗,面积为22352.91亩,耕地面积为8999.67亩,已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592宗,尚未整改到位2146宗;三是普洱市2017年、2018年土卫片违法图斑存在问题117宗、面积734.84亩。截至11月28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拆除105宗、305.94亩,拆除面积占总面积41.63%,完善用地手续10宗、420.4亩,完善手续面积占总面积57.29%;其中拆除后又被其他项目合法占用的2宗、8.5亩。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全市摸排上报的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共58宗,已整改到位27宗,正在查处整改31宗。 ⑶压实责任,推进“两违”问题清查见底整治见效。一是全市共清理排查出违法用地20520宗、面积11609.43亩,违法建筑15448宗、面积303.90万平方米。截止2022年11月1日,违法建筑已全部完成整改;违法用地尚有180宗(284.75亩)未完成整改,其中景谷县179宗284.07亩,西盟县1宗0.68亩。二是冲刺抓好中心城区茶和缘、普洱人家、嘉宁花园三个“两违”问题突出小区整改工作。茶和缘、普洱人家、嘉宁花园等三个小区需进行整改户数共 329 户,违建总建筑面积31983.9平方米,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三个小区“两违”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并验收 233 户,未完成整改的 96 户(其中: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42 户,未整改 54 户)。 ⑷开展矿产资源行业治乱专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2022年以来,普洱市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06人·次,开展巡查762次,出动巡查车辆519辆·次;共发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26件,其中立案查处10件(已结案8件)、未立案处理16件;作出行政处罚8件,行政处罚共处罚款39.7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373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20吨。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专项行动。2022年5月印发《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普资规通〔2022〕94号),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在巡查摸排的基础上,对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采矿许可证过期且无合法审批手续以整改隐患名义等七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⑸用好“五项机制”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抓好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2022年12月1日,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未完成整改41个,分别为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6宗、650.23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落实35个项目(批次),欠缴57344.33万元。普洱市 2018 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 374 个,违规面积 4035.24 亩,耕地面积 1654.75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37.28 亩。截至 11 月 30 日,累计整改到位254 个,整改到位面积 3693.32 亩,耕地面积 1439.35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93.11 亩。其中,拆除整改 153 宗,违规面积 725.44亩,耕地面积 357.71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51.26 亩;完善用地手续 101 宗,违规面积 2967.88 亩,耕地面积1081.64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1.85 亩,正在整改 120 个。二是抓好2021年度土地矿产等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关于转交2021年云南省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函》(自然督察蓉函〔2022〕7号)指出的6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意见书(蓉〔2022〕3号)》反馈的243个问题(1个重点督办典型问题、242个具体违法违规问题),截至11月30日,累计完成整改 133 个,整改率 54.73%,未完成整改 110个。 6.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⑴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宣传和演练。严格落实“三查制度”,截至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共安排排查7958人/次,排查隐患点3828处,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两卡”19094份,落实监测人员1733人。共抽查乡镇防灾责任人、自然资源所、监测员和驻守专家共660人/次,更新警示标志牌1781个。同步全面更新数据库,公开公示所有隐患点,并对每个隐患点逐一完善防灾预案,确保预案覆盖率100%,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100%,隐患告知率100%,做到防灾工作不断档,关键时刻基层防灾链条不脱节。严密组织好“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不发生大的地质灾害。全市共发放传宣传资料9000余份,组织集中培训1774场24000余人,分散性入户防灾宣传300多场次,参与人数达8700余人,组织集中应急演练5372场约170000人。 ⑵部门联合立体防灾,创新防范模式。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合会商调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全覆盖发布到点到人,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Ⅲ—Ⅱ级)50 期,联合发布《普洱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图》170期,发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短信(定时)526条,实时气象短信(不定时)98条;市、县级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48期。二是配齐补强常态化驻守专业地勘单位技术力量,安装监测预警设备2155台,对全市440处地灾隐患点开展监测预警,共投入资金5140万元,监测设备在线率保持在96%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7起,直接经济损失173.7万元;发生地质灾害险情70起,威胁群众1082人,威胁资产4726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⑶紧抓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及验收。一是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地灾指〔2022〕7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是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完成了15个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治理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三是抓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完成了墨江县那哈乡初级中学、集镇片区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报及入库工作,匡算资金3155.92万元。 7.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有效加强矿政管理 全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认真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多次组织会议、专项和联合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台账,完成阶段性任务;扎实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完成矿业权审批登记76个,有效期内矿业权数占比53.1%,超过上级50 %要求;严格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生态评估,共完成各类保护区规划审查报件79个,办理过期矿业权审查报件42个,完成矿产储量核实报告备案6个,矿产压覆备案33个;落实好市政府矿业发展专题会议事项,普洱市(宁洱县—澜沧县)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勘查项目顺利推进,《普洱市矿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完成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查;积极跟踪服务年内矿业发展的镇沅高勐大岭土矿等重点项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做好工作对接,确保矿业权申请登记时能够顺利办理登记手续。 8.夯实基础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⑴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一是普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市级三调主要数据于2022年4月28日已对外发布;10县(区)于6月30日全部对外发布;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目前已完成,国家反馈的调查成果已下发至各县(区)使用。做好2022年度常规监测,已完成一、二、三季度调查监测工作,并已领取了一、二季度监测成果。普洱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已编制完成,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做好日常勘测定界的验收与备案。截止2022年12月14日,共审查备案392个,完成技术报告验收37个,为全市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提供了基础保障。 ⑵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展了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基准站北斗三号接收设备安装调试和运维管理。已清理用户33户,涉及账号142个。年内受理用户入网申请1家,申请客户端数量5个。目前,系统共有入网用户39家,客户端数量180个(含地方坐标31个)。二是配合云南省测绘工程院完成云南省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三等水准网)项目,目前项目选点埋石工作已经结束,测绘工程院将开展水准测量工作。三是做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审核通过的测绘资质有23家,其中复审换证18家,新申请测绘资质5家。 ⑶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截止11月20日,全市通过互联网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量共1661件,电子证照量统计数:证书200125本、证明50112份,网上办件量占比不断提升。依托云南省城乡一体不动产登记平台,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22年11月20日,共受理不动产登记174642件,办结171857件,办结率98.4%;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26709份,不动产登记证明33020份。其中,2022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24448件,办结23065件,办结率94.3%;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6117份,不动产登记证明4344份。二是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27个问题小区已化解124个,按小区化解率为97.6%,未化解3个小区挂帐处理待条件成熟后即时登记发证,全市11656户办证难群众中已为9859户打通了办证渠道,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964本,发证率达60%,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动态清零。三是积极开展“交房(地)即交证”防止产生新的问题小区,截至11月20日,全市共有思茅、墨江、景谷、镇沅、景东5个县(区)的10个商品房小区做到了交房即交证,发放权证3395本;共有镇沅、景东、孟连3个县的11地块做到了交地即交证,发放权证11本。 ⑷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截止11月22日,共收到信访件共49件,未办结3件,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完成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5件,政协提案协办2件。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96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共9件、协办件48件(含4件重点督办件);主办的政协提案5件、协办件34件(含2件重点建议协办件)。所承办的14件主办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9.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效果 ⑴抓安全生产工作有成效。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中,联合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排查、督查。目前累计检查金矿矿山10矿次,查出安全隐患49条,行政处罚4次(其中,对企业2次,对企业管理人员2次),行政处罚罚款52.14万元(其中,检查罚款15.1万元,事故处罚37.04万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实效。普洱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计摸排线索8条,共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查处8件,其中无证开采2件、越界采矿3件、其它类3件。已结案5件,收缴罚没款35.8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2万元。 ⑵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推进六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在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中,未摸排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沙霸”“矿霸”线索。 ⑶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按规定开展巡河,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美丽河湖。2022年以市委任远征副书记带领督察、明察暗访、调研等各种形式对南康河、南垒河、南卡江共开展3次巡河,参与人数40人次。落实了市级河长制责任,对沿河乡镇、企业存在排污设施不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督促督查。抽调选派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配合市级林长实地巡林和督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当年的工作任务。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全市涉及林改1.4万个村民小组、46.4万户,应确权面积2704.81万亩,已确权2659.09万亩,确权率为98.3%;应确权宗地121万宗,发放林权证宗数120万宗,宗地确权率99%,宗地勘测合格率达96.3%;累计发放林权证46.13万本,占已确权应发放林权证本数的99%;共排查出林权纠纷16638起,共调处林权纠纷16437起,林权纠纷起数调处率为99%,林权纠纷面积调处率为97%。各类林改资料基本建档入卷,档案管理综合合格率为98%,群众对林改满意率在99%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监察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3.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4.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5.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3.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4.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5.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6.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7.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6,997,53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997,530.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2,944,492.33元,下降28.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2,935,994.45元,下降28.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8,497.88元,下降100.00%。2022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未安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465.18元;二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较上年减少206,919,993.00元;三是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拨付的土地收储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91,895,471.3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6,997,530.50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6,207.93元,占总支出的3.02%;项目支出782,651,322.57元,占总支出的96.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3,080,364.31元,下降28.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9,982.84元,增长1.16%;项目支出减少323,360,347.15元,下降29.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未安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465.18元;二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较上年减少206,919,993.00元;三是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2022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拨付的土地收储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91,895,471.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46,207.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55,572.5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人均支出198,733.0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0,635.38元,占基本支出的6.94%,人均支出14,830.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651,322.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80,900.00元,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交通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2,874元,用于保障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4,581,300.00元,用于保障“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市级试点编制、思茅区思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及南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方案编制、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编制、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系列工作、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431,197,788.33元,用于保障普洱市主城区疑似闲置土地外业核查、市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和拨付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等。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805,703.00元,用于保障普洱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普洱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2,504,500.00元,用于保障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城市地下空间及能源研究院地热能勘查前期工作、普洱市矿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编制、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评估和评审、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支出21,246.50元,用于保障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工作。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7,384,972.99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思宁一体化建设区域“两违”综合整治中采用航空航天影像辅助监测、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运转等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1,196,000.00元,用于下属单位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23,742,291.6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业型、普适型)实验项目建设、驻州(市)包县技术指导中心能力建设、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116,500.00元,用于保障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138,295,551.02元,用于保障普洱融创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土地收储、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土地收储、原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收储、奶牛场片区(市疾控中心项目)土地收储、汇源小镇项目拆迁户周转房租金等。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3,077,511.38元,用于保障家益.春风云庭项目土地收储。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支出8,255,580.00元,用于缴纳城市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1,421,309.75元,主要用于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进行土地收储等的相关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56,867,294.00元,用于大茶都项目1号及3号地块土地收储、缴纳普洱市2021年度8个批次耕地占用税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3,000,000.00元,用于支付普洱新鸿都置地有限公司思茅镇八号仓库(滑石板水库旁)土地征收补偿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080,284.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4%。与上年相比减少231,046,395.05元,下降31.6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未安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465.18元;二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费用较上年减少206,919,99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和交通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5,38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8,41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支付普洱新鸿都置地有限公司思茅镇八号仓库(滑石板水库旁)土地征收补偿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64,487,76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7%。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基础测绘,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等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9,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858,7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业型、普适型)实验项目建设,驻州(市)包县技术指导中心能力建设,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15.00元,支出决算为169,94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462.5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15.00元,支出决算为169,94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8,46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因车辆逐年老化,发生车辆发动机大修费用34,942.50元。经申请报市财政局批准,2022年给予在市自然资源工作经费中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00元,导致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537.92元,增长3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949.92元,增长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88.00元,增长7.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因车辆逐年老化,发生车辆发动机大修费用34,942.50元。经申请报市财政局批准,2022年给予在市自然资源工作经费中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00元,导致决算数超上年决算数。二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2021年车辆保险费3,406.79元、洗车费1,185.00元在2022年支付,导致决算数超上年决算数。三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需要,接待曲靖交叉检查组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调研督导和“违法办证”清查工作,2022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0.00元,增加1,700.00元,增幅100%,导致决算数超上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及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418.63元,比上年减少81,598.37元,下降8.95%,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5,849,244,760.11元,其中,流动资产3,439,469,255.24元,固定资产49,096,287.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58,283,671.76元,无形资产2,395,545.6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593,33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13,544.45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7,7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1,2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8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3,3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7,9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4%。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是指: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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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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