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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2-0921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1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201000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思编办〔2006〕23号),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主要担负:协助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参与、指导全市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工作;参与全市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技术性工作;接受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委托,负责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受主管部门的委托统筹全市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技术性工作;协助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技术性审查工作;参与对各县(区)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承办市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占补平衡。①总体目标,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19〕36号)工作安排,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789万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耕地后备资源优势,计划用3-5年的时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00万亩,其中:新增耕地指标75万亩,提质改造水田指标25万亩,预计可产生指标收益575亿元;②2021年度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85号)精神和省级下达各州(市)2020-2022年补充耕地垦造水田计划任务,市政府确定垦造水田总目标任务50000亩,其中,思茅区3000亩、宁洱县4000亩、墨江县5000亩、景东县8000亩、景谷县8000亩、镇沅县3000亩、江城县3000亩、孟连县2000亩、澜沧县12000亩、西盟县2000亩。

2.增减挂钩。2021年,普洱市计划完成17个已实施增减挂钩项目(7410亩)的复垦实施和验收工作;同时按照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的要求,充分挖掘后备资源,计划新编制16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区规模7062亩,其中拆旧区6786亩,安置区276亩,预计产出节余指标6786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我中心属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单位,下设3个科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3,88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8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度收入90.57万元相比,增加63789.88万元,增幅为70431.58%,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招录人员两名,年中审核追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资金(金额为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分别为①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1410.00万元,用于支付交建集团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②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③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④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⑤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3,88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2万元,占总支出的0.14%;项目支出63,791.8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90.55万元对比支出增加63789.94,增幅为70447.2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招录人员两名,年中审核追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资金(金额为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分别为①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1410.00万元,用于支付交建集团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②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③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④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⑤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2万元。与上年71.15对比增加17.47万元,增幅为24.5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新招录在职员工2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91.87万元。与上年19.40万元对比增加63,772.47,增幅为328724.0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项目资金(金额为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①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1410.00万元,用于支付交建集团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项目已完成。②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项目已完成。③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项目已完成。④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项目已完成。⑤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8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90.55万元对比增加638713.94万元,增幅为705371.5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招录人员两名,年中审核追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资金(金额为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分别为①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1410.00万元,用于支付交建集团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②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③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④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⑤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用于成本清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3,85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6%。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63791.8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5.53万元(其中包含2020年12月结转结余未缴个人所得税0.05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中心本年无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未进行支付使用,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外出验收工作任务繁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外业核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资产总额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96

0.04

0.92

 

 

 

0.9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201111

  
附件【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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