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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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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规划先行,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是调整完善了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充分征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意见建议。二是已完成11个市级空间规划专题研究专家咨询和市级审查、39个县(区)专题研究专家咨询和县(区)级审查,7个县(区)已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初稿。三是及时制定“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成立市、县、乡各级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今年298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目前,已组建374个规划编制组,培训33场次(16595人次),动员全市1.4万公职人员参与,完成资料收集和前期调研工作,现正开展规划草案编制。
2.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分别制定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措施,常抓不懈,全面履行好耕地保护职责。二是扎实开展2021年上半年耕地卫片调查核实工作,系统下发普洱市的661个图斑调查核实情况已上报省级审查。三是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全市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正按照省级检查组反馈的要求开展修改举证。四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今年入库项目36个,入库补充耕地数量1.28万亩、新增水田规模0.96万亩、新增粮食产能754万公斤,已兑现承诺补充耕地水田规模指标3361亩。
3.压实责任,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组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程跟踪服务,扎实推进用地报批工作。2021年,已完成供应土地312宗、4282.35亩。普洱市涉及用地未保障的高速公路12条,其中:“能通全通”3条、“互联互通”9条。目前,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农用地征转用地报批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审批;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正在开展建设用地征转报批工作;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用地预审已获批复,其余高速公路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今年上报省级审查成片开发方案5件,面积7290.47亩;普洱市涉及“落地难”的重大建设项目21个,已保障项目用地11个、6765亩。同时,扎实做好4个“双提升”工程用地保障,保障3个项目115亩用地。其中:普洱市传染病医院56亩,江城县传染病医院27亩和孟连县人民医院传染病32亩。澜沧县传染病医院(27.45亩)已完成用地预审,正在组织农用地征转报件工作。
4.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处置批而未供用地2544亩,完成任务的43.86%。其中: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100个批而未供土地重点项目清单中涉及普洱市3个。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项目用地,因规划调整现作为集镇开发用地,未供应567.2亩;另外,正积极申请撤销安定至普洱(团结)公路未使用部分批复;同时,正在加快组织201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供地工作,年内将完成普洱茶学院250亩供地。二是完成处置闲置土地5449.35亩,完成率达196.2%。三是严格落实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相关政策。今年1—10月全市供应工业用地308.27亩,出让价款4715.18万元,平均出让价格15.3万元/亩,共降低用地成本947.74万元。
5.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支持和帮助下,普洱市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经济效益,缓解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了乡村振兴。2021年,批准增减挂钩项目30个,项目区面积5745亩,预计产生农用地指标5162亩,耕地3011亩,完成复垦面积8200亩;省内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183.06亩,流转金额29576.50万元;完成市级初验项目28个,其中:上报省级终验项目25个,完成终验项目8个。
6.坚持防治结合,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认真组织编制《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会商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成地质灾害专业型和普适性监测预警项目280处监测点,共计安装监测设备1440台,在线率96.6%,有效提升了“人防+技防”措施;加大巡查、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1870名监测员对1218处隐患点进行全面监测预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治理和验收力度,积极筹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100.57万元。
7.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和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一是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组织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对排查出的164个过期探矿权和271个采矿权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公告自行废止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探矿权26个。对各县(区)上报拟自行废止过期采矿权清单进行公告自行废止。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已开通试运行,矿业权数据实现在矿业权联网审批系统中共享。二是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分别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会议等会议上研究部署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截至11月中旬,全市共涉及“问题小区”113个10762户,已解决83个“问题小区”5712户,小区化解率73.45%。
8.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察。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安排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结合“两违”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影像图数据库,进一步查清底数,分步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全市上报30个农村乱占耕地新增问题,由自然资源部门查处19宗,已整改到位8宗,正在查处整改11宗;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置11宗。二是印发了《普洱市配合开展2021年度土地矿产等资源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配合开展工作。三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涉及自然资源部门2个问题。经核实,思茅镇莲花村片区内共有在册石场2个,采矿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内,采石场证照齐全,未发现无证采石现象;对涉及11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完成了《普洱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和备案工作,已完成96个4400.69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力争到2025年全面整改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3.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4.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5.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6.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7.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设办公室、法规与监察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下设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公)、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99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9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85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6,383.67万元对比,增加56,610.53万元,增幅为100.40%。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拨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1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63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5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5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四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0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62万元,占总支出的2.13%;项目支出110,60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7.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6,720.91万元对比,增加56,286.88万元,增幅为99.23%。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拨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1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63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5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5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四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下属5个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6.62万元。与上年2,443.64万元对比,减少37.02万元,减幅为1.5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二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的核定基数较2020年减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下属5个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601.17万元。与上年54,277.27万元对比,增加56,323.90万元,增幅为103.77%。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拨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1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63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5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5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四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1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61%。与上年18,647.79万元对比,增加54,364.88万元,增幅为291.54%。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拨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1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63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12月25日拨入的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50.00万元,因年末财政大平台关闭而在2021年支付;四是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63,763.00万元,用于拨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清算费用和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蒋睿婕、李林凤2020年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和交通补贴2.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145.51万元,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46.43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97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4万元,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0.30万元,支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8.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66万元,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91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53.33万元,缴纳工伤、大病补充保险10.78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9,961.36万元,主要用于:
⑴2200101行政运行63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遗属生活补助630.11万元;
⑵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617.53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89号思茅区南屏镇等2个镇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经费24.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2.4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287.21万元,普财预〔2021〕1号宁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结余)经费0.9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思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结余)经费1.5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底图基础数据库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2.5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7.29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0.6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域战略规划研究及普洱市思宁一体化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2020年结余)经费291.13万元;
⑶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63,842.34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2020年结余)经费1.8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主城区疑似闲置土地外业核查(2020年结余)经费4.5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主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制订经费24.3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汇总经费19.8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28.87万元,普财综〔2021〕3号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700.00万元,普财综〔2021〕24号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71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6号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11号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普财预〔2021〕33号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普财预〔2021〕40号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
⑷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74.27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结余)专项经费1.5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结余)专项经费55.4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级)经费17.30万元;
⑸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普财教〔2021〕42号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土地收储专项资金250.00万元;
⑹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80.75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42号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经费49.85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2020年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评估和评审经费30.90万元;
⑺2200129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16.68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专项资金9.00万元,普财资环〔2021〕99号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专项资金7.68万元;
⑻2200150事业运行1,056.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6.12万元;
⑼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34.01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7.43万元,普财资环〔2021〕20号和普财资环〔2021〕85号普洱市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33.39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政府采购)工作经费79.68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作经费31.13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34.67万元,普财资环〔2021〕53号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本级)经费16.11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思宁一体化建设区域“两违”综合整治中采用航空航天影像辅助监测经费56.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8号2021年规划设计工作经费57.53万元,普财预〔2021〕1号2021年规划设计(政府采购)工作经费5.22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非政府采购)2020年结转专项资金0.16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一窗受理专项经费30.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网络安全等保经费13.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政府采购)2020年指标结转专项经费5.12万元,普财预〔2021〕1号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非政府采购)2020年结转专项资金6.02万元,普财预〔2021〕1号存量数据整合经费4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73号(非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55.30万元,普财资环〔2021〕15号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工作经费63.25万元;
⑽2209999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9.55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134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普财资〔2021〕72号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经费305.3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148.50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28.53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1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963.5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1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150.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2020年结余)经费5.83万元,普财资环〔2021〕16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134.24万元,普财资环〔2021〕10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建设经费33.37万元,普财资环〔2021〕13号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切块补助资金15.00万元,普财资环〔2021〕24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26.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蒋睿婕、李林凤2020年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和交通补贴2.0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145.51万元,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46.43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97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4万元,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0.30万元,支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66万元,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91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53.33万元,缴纳工伤、大病补充保险10.7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9,96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2%。主要用于:
⑴2200101行政运行630.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遗属生活补助630.11万元;
⑵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617.53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89号思茅区南屏镇等2个镇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经费24.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2.4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287.21万元,普财预〔2021〕1号宁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结余)经费0.9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思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结余)经费1.5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底图基础数据库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2.5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7.29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0.6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域战略规划研究及普洱市思宁一体化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2020年结余)经费291.13万元;
⑶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63,842.34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2020年结余)经费1.8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主城区疑似闲置土地外业核查(2020年结余)经费4.5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主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制订经费24.3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汇总经费19.8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28.87万元,普财综〔2021〕3号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700.00万元,普财综〔2021〕24号2020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交易代理销售服务费的专项经费71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6号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清算经费15,00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11号2021年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预拨成本经费10,000.00万元,普财预〔2021〕33号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审计整改)补助资金32,200.00万元,普财预〔2021〕40号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投入成本补助资金5,153.00万元;
⑷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74.27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结余)专项经费1.5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2020年结余)专项经费55.40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级)经费17.30万元;
⑸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普财教〔2021〕42号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土地收储专项资金250.00万元;
⑹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80.75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42号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经费49.85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2020年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评估和评审经费30.90万元;
⑺2200129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16.68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专项资金9.00万元,普财资环〔2021〕99号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专项资金7.68万元;
⑻2200150事业运行1,056.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6.12万元;
⑼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34.01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2020年结余)经费7.43万元,普财资环〔2021〕20号和普财资环〔2021〕85号普洱市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33.39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政府采购)工作经费79.68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作经费31.13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34.67万元,普财资环〔2021〕53号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本级)经费16.11万元,普财资环〔2021〕89号思宁一体化建设区域“两违”综合整治中采用航空航天影像辅助监测经费56.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8号2021年规划设计工作经费57.53万元,普财预〔2021〕1号2021年规划设计(政府采购)工作经费5.22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非政府采购)2020年结转专项资金0.16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一窗受理专项经费30.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网络安全等保经费13.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政府采购)2020年指标结转专项经费5.12万元,普财预〔2021〕1号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非政府采购)2020年结转专项资金6.02万元,普财预〔2021〕1号存量数据整合经费40.00万元,普财资环〔2021〕73号(非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55.30万元,普财资环〔2021〕15号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工作经费63.25万元;
⑽2209999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9.55万元,主要用于:普财资环〔2021〕134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资金2,554.25万元,普财资〔2021〕72号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经费305.3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148.5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1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专业、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963.57万元,普财预〔2021〕1号、普财资环〔2021〕21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中央地灾防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2020年结余)经费150.00万元,普财预〔2021〕1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2020年结余)经费5.83万元,普财资环〔2021〕16号和普财资环〔2021〕43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经费1,134.24万元,普财资环〔2021〕10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建设经费33.37万元,普财资环〔2021〕13号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切块补助资金15.00万元,普财资环〔2021〕24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26.52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62.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6万元,增长1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41.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二是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地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万元,占84.00%;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占16.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及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0万元,与上年97.11万元对比减少5.91万元,减幅为6.09%,减少的主要原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在职职工2020年6月退休5人、2020年8月开除1人,相关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在2020年1至5月、1至7月正常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531,265.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015.32万元,固定资产1,745.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8,439.46万元,无形资产64.8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7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5项,账面原值213.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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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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