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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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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用地保障新思路
⑴扎实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是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紧扣普洱市主体功能区定位,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制发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扎实开展“双评价”、“双评估”、生态红线评估调整、专题研究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前期规划编制工作,邀请新加坡刘太格规划团队参与“思宁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055万元,今年已落实了1725万元。目前,已完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进入规划实质编制阶段。二是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有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成果已经省级审查,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473.52平方千米,比划定任务多5.35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为25.92%,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调出121.04平方千米,有效保障了景东120米脉冲星射电望远镜等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开展村庄规划布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7个县11个古茶山周边村庄列入省级试点,已全部通过技术审查,完成备案;5个县(区)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5个县开展村庄布局专题研究,各县(区)均建立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制度,实现了全市994个行政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全覆盖。
⑵用活政策创新土地供应新方式。针对旅游项目用地分散,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保障困难等问题,在充分研究上级有关旅游用地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创新“点状”供地方式,有效保障了“倚象山茶旅汽车旅游营地项目”等文旅项目,得到了省级的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近期规划建设“半山酒店”项目40个,落实项目业主17个,正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23个。规划用地面积11727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260亩,景观用地8467亩,截至目前保障项目用地11个,保障建设用地面积922亩。
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通过开展墨江、宁洱县等4个县(区)9个乡镇的规划修改,解决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409亩。2020年共组织12个批次3521亩用地报批,批准3255亩(含历年上报年内审批项目),有力保障了高速公路、火车站站前广场、融创、华侨城、象山国际、教育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2020年1—11月普洱市本级共供应建设用地103宗,面积2143亩,完成合同价款16.29亿元,以出让方式供应98宗,面积1826亩,合同出让价款16.28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应5宗,面积317亩,划拨价款0.0167亿元。其中:工业园区华侨城项目供应35宗,面积949亩,合同出让价款3.7956亿元;思茅区以出让方式供应4宗,面积31.7亩,合同出让价款0.8亿元。
⑷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86个,用地面积6073亩。目前,已完善安置点用地372个、面积5951亩,除墨江县新增的14个安置点外,其余9个县(区)安置点用地已全部保障;澜沧和江城县安置点涉及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正在开展相关报件上报工作;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共涉及77个乡(镇)、523行政村、1575个村民小组,应拆除户数19327户,实拆除率达100%;应复垦复绿1.1万亩,实际复垦复绿率达100%。
2.用好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⑴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加快增减挂钩项目报批。2017年以来,普洱市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共79个,项目拆旧区规模3.94万亩,拟复垦农用地3.93万亩,复垦耕地面积2.62万亩,安置区规模0.63万亩,占用耕地面积0.25万亩,预计产生节余指标3.3万亩。目前,已复垦农用地面积2.6万亩,复垦耕地面积2万亩。二是加快推进跨省域调剂项目和省内流转指标复垦任务。2018年—2019年上级下达普洱市跨省域调剂任务规模为3159亩,高标准农田复垦任务规模为403亩。目前,2018年跨省调剂任务1739亩已通过省级终验,2019的跨省调剂任务1420亩正在加快上报省级终验,在完成2019年跨省调剂任务前提下,预计剩余节余指标138.67亩(高标准农田163.26亩)。2017-2020年普洱市省内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496.6亩,涉及省内流转交易共24个项目,复垦验收工作正在推进中。三是切实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内部消化任务。2017年7月—2020年10月底,普洱市出让商服和城镇住宅用地12796亩,应完成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3199亩。目前,全市共编制7个建新方案,其中思茅区等4个建新方案获批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798亩,其余3个建新方案完成市级审查。四是加强节余指标流转拓宽扶贫资金来源。目前,孟连等5个县省内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680亩,总价款1.73亿元,到帐 1.1 亿元,全市各县(区)实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全覆盖,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潜力调查的通知》要求,在完成2018、2019年跨省调剂任务的基础上,经江城县、澜沧县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后备资源认真梳理核查,可纳入增减挂钩跨省调剂的节余指标6050亩,其中:澜沧县3550亩、江城县2500亩。
⑵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逐级签订水田攻坚项目责任书,高位推动项目实施。成立工作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兼任总督察,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察办公室,进行实体化办公;同时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带队的6个督导工作组,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项目的实施。目前,第一、二批已开工实施项目203个,建设总规模55.28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0.35万亩,新增和改造水田14.5万亩,粮食产能1.6亿公斤,预算总投资45.85亿元,已到位资金25.8亿元。现已完成新增耕地核定验收项目54个,核定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17万亩,垦造水田规模1.3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900万公斤;计划2020年底再完成验收项目12个,预计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8万亩,水田规模指标2万亩。截至2020年11月16日,归还上级耕地数量指标1.9万亩、水田规模指标0.57万亩、粮食产能指标1300万公斤,完成了2020年度指标归还任务和交易指标兑现。目前,保障了市内景谷至宁洱高速、墨江至临沧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指标,共计耕地开垦费5.4亿元,已到账4.94亿元。
3.节约集约用地,全力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⑴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坚定不移完成年度处置任务。2020年下达普洱市批而未供任务基数1.49万亩,任务量0.6万亩,已处置了0.73万亩;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2.5万亩,任务量为1万亩,已经处置了2.2万亩。全面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⑵全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挂牌督办任务。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重点项目中涉及普洱市4个项目,处置任务1342.83亩。正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调整用地范围等工作,并研究处置涉及安定至普洱(团结)路工程建设项目闲置土地的相关措施。
⑶加强土地利用巡查,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建立实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项目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动态、全程的监管。2018年以来,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应巡查事项为2103项,已巡查2068项,巡查率为98%。
4.严格执法,法治国土建设全面加强
⑴“两违”整治取得实效。一是持续摸排,清仓见底。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持续开展“两违”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做到问题清、底数明,对新增问题“零容忍”,立行立改,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有违法用地20520宗、面积11609.43亩,违法建筑15448宗、面积303.90万平方米。二是边排查、边整改,存量问题消化进度明显。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累计完成违法用地整改17071宗、完成率83.19%,完成违法建筑整改12748宗,完成率82.52%。三是正风肃纪,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及“两违”问题整改。通过排查,梳理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及“两违”229户,正在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四是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涉及整改任务的落实。立行立改,做好中心城区“茶和缘”、“嘉宁花园”、“普洱人家”等小区“两违”问题整改工作。
⑵全面开展执法专项工作。一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底排查工作,按时完成下发普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148155个的摸排工作,截至11月20日,共汇交摸排初步成果数据45177个,占下发图斑数30.49%。二是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件,其中:无证开采5件、越界开采1件、越界勘查1件,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200吨,收缴罚没款18.88万元。三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普农(2020)102号),对严格执行属地责任、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落实巡查抽查制度和接受公众监督四个方面作细化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巩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5.防治结合,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⑴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及时召开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排工作任务。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358处,按程序销号205处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和隐患告知率均为100%。与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通过网格化宣传+专家授课+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开展宣传演练,全面提升防灾能力。全市共发放宣传画册4800多份,制作安装了1869块地质灾害警示牌,开展集中培训985场次15000余人;演练78 场次9600余人,分散性入户防灾宣传1000多场次9000余人。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28起,其中:灾情7起,威胁32户126人,直接经济损失350元。险情21起,威胁73户450人,潜在经济损失1460万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起,避免17户73人伤亡。
⑵严格规范并全面推进工程治理。争取上级资金4534.49万元,采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齐用力”的方式,推进全市17处大型以上工程治理项目复工复产,完成墨江5.9级地震恢复重建因灾避险搬迁2039户。组织实施中、小型工程治理项目32个,组织验收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38个。
⑶加强生态修复管理工作。全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帐户173个,预存基金173个,预存基金金额467.32万元;全年预存土地复垦费3555.509万元;共开展矿山生态综合评估7个;评审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0个,组织评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17个,备案4个。
6.强化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⑴简化审批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的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规划审批权限按管理权限分别下放到思茅区、宁洱县、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构建不动产登记网络环境,升级改造登记系统,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实现网上申请服务、“跑一次”即可办理的目标。全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以内。
⑵积极服务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每月10日前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并由责任科室月报制度,重点查找在推进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改进措施和具体办法,切实做到措施和办法管用,又合法合规;二是全力加快整改措施落实见成效,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解决影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办事时间长、跑动次数多、“一窗”不能通办的瓶颈问题。制定下发《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商环境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将问题具体化,落实责任化,切实整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市营商环境办、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北京零点公司加强沟通和汇报;加强横向沟通联系,积极加强与市税务、市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四是召开企业代表5次座谈会,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充分倾听企业在办理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7.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⑴稳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目前,省级试点的江城县成果已通过市级初验和省级终验。全市共完成50.5万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率为97.15%。除试点县外的九个县(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应完成宗地52万宗,现已调查34.9万宗,完成率67.22%;已登记发证25.5万宗,完成率49%。
⑵积极开展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积极开展“国土三调”市级检查督导9次,全市各县(区)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数据已上报国家核查,进入整改和提交成果阶段。
⑶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巡河巡查工作,对南康河、南垒河、南卡江开展了巡河,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交由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整改,参加人员2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91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7.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4,003.85万元对比,减少86.54万元,减幅为2.16%。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较2019年减少6人,其中:2020年6月退休5人、2020年8月开除1人;2019年7月省地质调查局拨2018年地灾详细调查项目成果转化资金42万元,2020年省厅无拨入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4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20万元,占总支出的26.77%;项目支出2,888.60万元,占总支出的7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139.59万元对比,减少194.79万元,减幅为4.71%。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较2019年减少6人,其中:2020年6月退休5人、2020年8月开除1人;2019年用上年结余资金列支175.63万元,2020年无结余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6.20万元。与上年1,178.08万元对比,减少121.88万元,减幅为10.35%。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较2019年减少6人,其中:2020年6月退休5人、2020年8月开除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8.60万元。与上年2,961.50万元对比,减少72.90万元,减幅为2.46%。减少的主要原因:因财政困难,于2020年12月末下达的项目资金,因年末财政平台关闭导致资金2020年未支付完,资金继续结转到2021年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3.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4,128.77万元对比,减少335.77万元,减幅为8.13%。减少的主要原因:因财政困难,于2020年12月末下达的项目资金,因年末财政平台关闭导致资金2020年未支付完,资金继续结转到2021年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爱贷公司工作组工作经费2.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139.50万元,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2万元,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0.30万元,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20.2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65万元,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3.37万元,缴纳工伤、大病补充保险4.53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6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5%。主要用于:
⑴2200101行政运行709.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9.04万元;
⑵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816.48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2019年思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经费(上年结余)12.00万元,普财预〔2020〕35号普洱市域战略规划研究及思宁一体化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经费436.69万元,普财预〔2020〕629号普洱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经费30.00万元,普财预〔2020〕629号思茅区特色小镇项目使用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修改工作专项资金45.00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思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08.50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52.60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普洱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经费154.40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经费67.71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底图基础数据库建设经费130.00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0.48万元,普财预〔2020〕347号宁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179.10万元;
⑶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57.69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2019年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省对下专项转移结余资金)13.09万元,普财预〔2020〕629号普洱市主城区疑似闲置土地外业核查经费15.45万元,普财资环〔2020〕30号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费5.10万元,普财资环〔2020〕31号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24.05万元;
⑷2200109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8.87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全国土地调查(2019年省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35.82万元,普财预〔2020〕61号非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专项经费3.87万元,普财预〔2020〕61号政府采购普洱市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专项经费19.18万元;
⑸2200199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0.67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非政府采购)37.30万元,普财预〔2020〕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政府采购)41.17万元, 普财预〔2020〕1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办公大楼修缮加固费用47.90万元,普财预〔2020〕374号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8.95万元,普财预〔2020〕500号2020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49.35万元,普财预〔2020〕629号再审案件代理经费16.00万元;
⑹2209901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48万元,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耕地占补平衡前期工作经费(2019年结余)26.4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56.29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5%。主要用于:普财预〔2020〕1号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上年结余地灾远程会商系统建设项目)10.00万元,普财预〔2020〕1号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上年结余地灾远程会商系统建设项目)188.50万元,普财预〔2020〕1号墨江“9.08”地震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核查补助费(上年结余)230.00万元,普财预〔2020〕616号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126.33万元,普财预〔2020〕629号普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编制经费19.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8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7.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58万元,下降6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7万元,下降7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23.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占82.07%;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17.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及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1万元,与上年96.58万元对比增加0.53万元,增幅为0.55%,主要原因:2020年差旅费支出较2019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12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23.85万元,固定资产2,542.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83.47万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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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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