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和土地复垦的监管。三是集中组织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四是为全力支持全省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2018年12月14日在云南省第一批重大项目用地跨州市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调剂签约仪式上,承担统筹方普洱市政府分别与申请统筹方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怒江州4个州(市)政府签订了《云南省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调剂协议》,共承担省级统筹调剂3.09万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其中水田指标2007.88亩)、产能1545.53万公斤,总价款15.97亿元,为年底财政平衡预算做出了重大贡献。
2.重点建设项目国土资源要素保障有力。一是积极做好全市建设用地报批。二是做好砂石料要素保障。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四是稳步推进土地收储工作。五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增存挂钩”要求。
3.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好转。一是扎实做好省级下发矿业权审批工作。二是切实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生态评估制度。四是认真开展路域和城市面山挖砂采石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做好矿业权信息公示工作。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二是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214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四是由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编制《云南省普洱市墨江5.9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已于12月22日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五是完成了2018年省级第一批切块资金2529.60万元的资金分配工作,涉及避险搬迁335户,安排资金670.00万元;实施工程治理项目20个,安排资金1604.60万元。
5.执法监察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全面抓好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二是扎实完成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完成市级执法监察监管平台系统安装和数据库建设并投入使用。
6.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两权”发证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三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提质增效。制定并落实《普洱市关于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操作细则》,与市房管部门实现房管数据共享,与思茅区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共享,与市民政局共享的查询系统正在建设。四是强化法治国土建设。五是落实和完成涉土改革任务。
7.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2017年至今共组织增减挂钩项目40个,二是扎实抓好安置点的用地保障。三是扎实抓好挂包工作,有力推进了整体脱贫目标的完成。
8.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95,359,361.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59,361.89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72,158,697.64元对比,增加23,200,664.25元,增幅为32.15%。增加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借款利息支出82,5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93,578,817.25元。其中:基本支出9,502,296.98元,占总支出的10.15%;项目支出84,076,520.27元,占总支出的89.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2,043,191.26元对比,增加21,535,625.99元,增幅为29.89%。增加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借款利息支出82,5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02,296.98元。与上年8,719,273.12元对比,增加783,023.86元,增幅为8.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发放2017年绩效考核奖20%部分。二是2018年12月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调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发2018年7月至12月调增职务、级别工资。三是随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逐年增加,2018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缴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076,520.27元。与上年63,323,918.14元对比,增加20,752,602.13元,增幅为32.77%,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利息支出4,100,000.00元,以前年度借款转列支出74,8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71,45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78%。与上年17,906,609.42元对比,增加75,464,844.43元,增幅为421.44%,主要原因:2018年借款利息支出78,920,000.00元是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列支,而2017年借款利息支出52,668,400.00元是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53,97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6%。主要用于支付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经费33,979.98元;用于支付河北国控矿业公司借款利息4,100,000.00元,用于归还市国资公司中信民亨18号信托资金74,82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2,1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2,072.00元,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68,615.60元,用于支付2018年市级离退休老干支部党建工作经费3,000.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6,76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65,159.20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95,575.16元,用于缴纳工伤、生育、大病补充保险66,031.42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31,9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8,523.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400.00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1,386,5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国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50,000.00元,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资金519,002.00元,耕地占补平衡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会议经费17,50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5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市级财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590,000.00元;
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234,67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土地资源卫片执法检查、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575,49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564,663.60元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10,82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835.00元,支出决算为139,342.84元,完成预算的12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547.84元,完成预算的155.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547.84元,完成预算的15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95.00元,完成预算的84.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7,040.00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数增加35,547.84元,原因是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3,977.07元,增长6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500.07元,增长16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23.00元,下降15.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原因是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47.84元,占71.44%;公务接待费支出39,795.00元,占2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47.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547.8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及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7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7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省市(地)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819.83元,与上年942,427.36元对比,增加19,392.47元,增幅为2.06%,主要原因:2018年工会经费支出较2017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79,982,629.76元,其中,流动资产150,706,434.63元,固定资产26,929,430.02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46,765.11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64,478.7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089,154.47元,固定资产减少6,722,08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346,765.11元(将“土地”资产类型从“固定资产”调整为“无形资产”2,346,762.11元,将盘盈3宗划拨土地以名义金额3.00元入“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184.93平方米,账面原值1,066,395.85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3,236,00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5项,账面原值2,419,684.5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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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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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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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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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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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9982629.76 | 150706434.63 | 26929430.02 | 21915462.48 | 705120 |
| 43088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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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67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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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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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92,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1: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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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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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紫宏 | 张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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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6年 | 截止时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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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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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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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181,000.00 | 市级财政 | 181,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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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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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 181,000.00 | 18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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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
2.保障措施 | 1、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2、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3、提高规划实施的管理水平;4、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5、增强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6、大力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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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2: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人事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石枚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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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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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460,500.00 | 市级财政 | 460,5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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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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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工资福利支出(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 | 228,013.27 | 228,013.27 |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付各项办公费、印刷费等) | 84,648.29 | 84,648.29 |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 3,200.00 | 3,200.00 |
小 计 | 315,861.56 | 315,861.56 |
(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
2.保障措施 | 为完成2018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工作,做好用地保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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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基准地价工作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马志斌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 截止时间 | 2019年6月30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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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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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460,000.00 | 市级财政 | 46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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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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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 460,000.00 | 4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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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2.保障措施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7〕20号)文件。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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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4: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闲置土地外业核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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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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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马志斌 | 张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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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3月 | 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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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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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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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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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79,500.00 | 市级财政 | 7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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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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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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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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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 79,500.00 | 7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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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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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措施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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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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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5: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信息化试点建设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李明康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5年2月15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25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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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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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258,000.00 | 市级财政 | 258,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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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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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 258,000.00 | 25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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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
2.保障措施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实施管理,认真抓好系统运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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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安排程序 | 我单位提出项目资金需求,报经主管局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项目资金由主管局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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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6: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市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平台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罗开林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4年 | 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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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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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368,000.00 | 市级财政 | 368,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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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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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 150,000.00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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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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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措施 | 完成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土地、矿产卫片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外业核查、判定、系统填报等工作,为执法监管平台数据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注:2018年组织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工作。原因是:2017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提取2017年卫片图斑并于2017年12月底下发,2018年具体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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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安排程序 | 由执法监察支队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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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7: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杨震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7年12月15日 | 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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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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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190,000.00 | 市级财政 | 19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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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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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 190,000.00 | 1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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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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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措施 |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准确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它不仅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加强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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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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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8: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国土环境管理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郑庆文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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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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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700,000.00 | 市级财政 | 70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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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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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6,510.00 | 446,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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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 |
2.保障措施 | 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的实施,使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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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9: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河北国控矿业公司借款利息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赵志宏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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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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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4,100,000.00 | 市级财政 | 4,10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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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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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国内债务付息) | 4,100,000.00 | 4,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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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2.保障措施 | 保证按时归还本金、利息。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中心提出项目资金需求,报经主管局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项目资金由主管局支付。财政安排额度到主管局,由主管局拨付到普洱市土地收储经营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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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归还市国资公司中信民亨18号信托资金利息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赵志宏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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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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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74,820,000.00 | 市级财政 | 74,82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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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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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国内债务付息) | 74,820,000.00 | 74,8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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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2.保障措施 | 保证按时归还本金、利息。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中心提出项目资金需求,报经主管局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项目资金由主管局支付。财政安排额度到主管局,由主管局拨付到普洱市土地收储经营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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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1: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市级财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彭 恒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
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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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590,000.00 | 市级财政 | 59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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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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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国内债务付息) | 590,000.00 | 5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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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
2.保障措施 |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6号)文件。 |
3.资金安排程序 | 我科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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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2: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国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办公室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李万有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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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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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850,000.00 | 市级财政 | 85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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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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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付各项办公费、印刷费等) | 830,587.38 | 830,587.38 |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 19,412.62 | 19,412.62 |
小计 | 850,000.00 | 850,000.00 |
(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
2.保障措施 | 为完成2018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工作,做好用地保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
3.资金安排程序 | 局办公室提出预算,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上报,通过人代会后由市财政局批复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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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3: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资金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国土环境管理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郑庆文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3年 | 截止时间 | 2020年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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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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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5,000,000.00 | 市级财政 | 5,000,0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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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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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配套墨江县 | 600,000.00 | 600,000.00 |
配套思茅区 | 400,000.00 | 400,000.00 |
配套宁洱县 | 400,000.00 | 400,000.00 |
配套澜沧县 | 600,000.00 | 600,000.00 |
配套景谷县 | 350,000.00 | 350,000.00 |
配套镇沅县 | 350,000.00 | 350,000.00 |
配套西盟县 | 300,000.00 | 300,000.00 |
配套孟连县 | 400,000.00 | 400,000.00 |
配套江城县 | 400,000.00 | 400,000.00 |
配套景东县 | 600,000.00 | 600,000.00 |
市国土资源局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0,000.00 | 519,002.00 |
| 小 计 | 5,000,000.00 | 4,919,002.00 |
(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 |
2.保障措施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建〔2014〕183号)、《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普财建〔2013〕27号)、《普洱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等相关内容。 |
3.资金安排程序 | 根据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年度任务量分配配套资金,汇总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核定最终预算安排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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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4: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耕地占补平衡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会议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办公室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李万有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8年8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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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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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17,500.00 | 市级财政 | 17,5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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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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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 | 17,500.00 | 1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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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
2.保障措施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8月20日召开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会议。 |
3.资金安排程序 | 局办公室拟好项目支出请示,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文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再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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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5: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 地灾监测员补助经费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国土环境管理科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郑庆文 | 张正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2013年 | 截止时间 | 2020年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中央财政 |
|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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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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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1,370,500.00 | 市级财政 | 1,370,500.00 |
县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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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筹及其他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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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墨江县监测员补助 | 250,000.00 | 250,000.00 |
思茅区监测员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宁洱县监测员补助 | 70,000.00 | 70,000.00 |
澜沧县监测员补助 | 140,000.00 | 140,000.00 |
景谷县监测员补助 | 220,000.00 | 220,000.00 |
镇沅县监测员补助 | 240,000.00 | 240,000.00 |
西盟县监测员补助 | 60,000.00 | 60,000.00 |
孟连县监测员补助 | 30,500.00 | 30,500.00 |
江城县监测员补助 | 90,000.00 | 90,000.00 |
景东县监测员补助 | 220,000.00 | 220,000.00 |
小 计 | 1,370,500.00 | 1,370,500.00 |
(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 |
2.保障措施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明确了地质灾害监测员的职责、补助标准等内容。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的管理,建设高效的监测员队伍,提高补助经费使用效率,保障监测员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3.资金安排程序 | 根据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的监测员人数,汇总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核定最终预算安排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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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101万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万亩 | 100% | 100% | 80% | 100% | 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100% | 100% | 85% | 100%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100% | 优 |
|
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按进度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项目按进度及时验收 |
自评结论 | 经济效益评价的重点是通过土地整治的投入与产出状况进行分析,结合普洱市实际,采用静态分析法对全市土地整治预期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规划期内,普洱市土地整治投资额为312607.31万元,土地整治增加的年纯收入22626.67万元,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普洱市入地整治投资的回收期平均为13.8年。 土地整治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为在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能、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降低生活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土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土地整治是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造福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对于加快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和促进边疆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社会整治意义。 本次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666.67公顷(10万亩),通过土地整治可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和土地综合整治可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解决整治区的脱贫问题,同时,通过土地整治可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转移劳动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土地整治规划逐步建设全市土地生态功能格局,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得到治理,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得到及时复垦,不断提高矿山绿化率;通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土地生态整治,提高该地区土地生态功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通过坡地生态环境的建设,减缓水土流失,降低土地退化风险;通过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的建设,提升农田抵御灾害的能力;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高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提高林草覆盖率;通过土地景观整治设计,提高生态功能和景观价值,使全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不断提高,宜居环境不断提升,为早日实现“把普洱建成云南绿色产业集聚高地、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绿色发展新平台、中国—东盟国际绿色产品交易中心,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绿色经济新区,为云南、全国乃至周边地区走绿色发展之路作出示范”的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2018年度“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自评为优。 |
表1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90% | 100% | 无 | 100% | 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90% | 100% | 无 | 100%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无 | 100% | 优 |
|
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普国土通〔2017〕73号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
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
自评结论 | 为完成2018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工作,做好用地保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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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外业调查核查率 | 95%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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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报告、图件编制完成率 | 95% | 100% | 无 | 100% | 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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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无 | 100% | 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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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7〕20号)文件要求 |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
验收的有效性 | 项目正在进行听证公告,将于2019年7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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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7〕20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我市思茅区南屏镇、倚象镇、思茅镇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此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项目正在进行听证公告,将于2019年7月验收。2018年基准地价工作经费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外业调查核查率 | 95% | 100% | 95% | 100% | 优 |
|
效益指标 | 动态巡查完成率 | 95% | 100% | 95% | 100%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100% | 优 |
|
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文件要求。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项目已验收 |
自评结论 |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文件要求,开展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各类巡查信息及时录入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此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2018年闲置土地外业核查经费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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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90% | 100% | 9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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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90% | 100% | 9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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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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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云自然资【2018】37号,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化试点建设。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已按合同要求达到质量管理水平。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本项目查询部分已于2015年3月15日完成,业务审批系统完成部署后因部门与政府网上大厅要求的差异,直到2018年9月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
验收的有效性 | 2018年10月25日完成。 |
自评结论 | 一是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工作督导、检查次数,达到计划指标90%。二是实现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地政、矿政相关行政审批的联审,提高了审批效率,节约了资源;三是在工作管理中,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委托专业技术作业队核实普洱市域内的所有卫星监测影像图斑,汇总各项数据,并配合填报、审核全市卫片执法系统图斑填报工作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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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1976宗土地和67宗矿产卫片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并填报卫片系统;查处违法图斑,确保履职到位率和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考核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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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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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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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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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数据成果达到部、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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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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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有效性 | 及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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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一是扎实完成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7年度部下发普洱市土地卫片监测图斑1976个25195.3亩,截止6月30日,全市完成判定并填报图斑2027个(含分割图斑),面积25195.30亩。其中:合法图斑985个11541.84亩,违法图斑99个1083.99亩,其他用地图斑943个12569.47亩。99个违法图斑中,立案查处74宗,非立案处理25宗。部下发普洱市2017年度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67个,其中疑似无证开采图斑23个,疑似越界开采图斑44个。经实地核查和判定,最终上报合法图斑19宗,伪变化图斑21宗,违法图斑27宗,立案查处17宗,结案查处17宗;非立案处理10宗。二是完成市级执法监察监管平台系统安装和数据整合工作。市级监管平台已按政府采购流程委托普洱晓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所需硬件采购,并已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委托昆明云金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云南省地矿测绘院进行全市数据库建设工作。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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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90% | 100% | 9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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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90% | 100% | 9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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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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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云自然资【2018】37号,完成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土地基础数据。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按要求及时完成,资金计划文件下达2年内完成项目外业施工 |
验收的有效性 | 项目未进行验收,按资金下达计划2年内完成 |
自评结论 | 一是2018年积极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工作,通过对项目工作督导、检查次数,达到计划指标90%。二是根据国家提供的遥感监测成果,对2018年度内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资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图层。三是在工作管理中,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8: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指标 | 100%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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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产出时效指标 | 100%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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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以上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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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在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基础上,严控项目成本,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达到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待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
自评结论 | 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的实施,使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
表11-9: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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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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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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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普国土通〔2017〕73号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自评结论 | 按照2018年初预定的工作计划,按时还款付息,无逾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已经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1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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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0%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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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无 | 90%以上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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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普国土通〔2017〕73号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自评结论 | 按照2018年初预定的工作计划,按时还款付息,无逾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已经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调查确权误差率 | ﹤3% | ﹤3% | ﹤3% | 92%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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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调查确权发证率 | ﹥85% | ﹥85% | ﹥85% | 91%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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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93%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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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有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文件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有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文件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项目严格执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文件标准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自评结论 |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普洱市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权籍调查资金,招标专业权籍调查队伍开展农垦确权发证工作,对我市思茅农场、曼昔坝茶场、江城农场、孟连农场、孟根茶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展了权籍调查确权并发证,进一步推进我市农垦改革工作。2018年市级财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90% | 100% | 100% | 100% | 优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 9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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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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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普国土通〔2017〕73号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自评结论 | 为完成2018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工作,做好用地保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表11-1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指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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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产出时效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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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以上 | 100% | 85%以上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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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在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基础上,严控项目成本,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该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内容的实施标准及补助标准。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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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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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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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配套项目的实施,使市级及各县(区)国土局进一步完善了调查评价或隐患核查排查工作,更好的掌握了气象预警情况,有力的带动了群测群防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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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95%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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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 95%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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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100% | 无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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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普国土通〔2017〕73号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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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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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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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8月20日召开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会议。2018年度项目自评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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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指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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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产出时效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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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以上 | 100% | 85%以上 | 10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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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该项目2018年获得省级补助资金275万元,监测员补助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该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监测员的公选、审批、备案及分类动态管理方面的具体操作,同时对监测员的补助标准进行了明确。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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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及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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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有效性 | 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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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项目的实施,使监测员掌握了监测预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变化发展情况,协助了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有效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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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来统领全市土地整治工作。二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县区土地整治工作。三是加大力度,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网络建设。五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业务素质。六是指导各县区开展高质量土地整治工作。七是加强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推进全市土地整治工作进程。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一是土地整治类型单一,补充耕地质量不足。二是土地整治在生态建设方面有待加强。三是规划的引导性与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市、县政府应依据当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出让底价。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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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4: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设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专岗,负责动态巡查任务的分配、督查和结果反馈。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5: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加强采购和建设管理,认真组织人员培训。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存在问题:一是各县区管理人员无法适应当前的工作要求:测绘管理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他岗位的人员来从事测绘管理,一般都要经过多次学习培训,在经过较长时间的学习和熟悉后才能适应岗位管理的要求。而目前普洱市各县区测绘行业管理人员普遍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加之人员变动较大,有些经过几年学习后已熟悉这一行业管理的却又调整到其他岗位,缺乏工作的连续性,使普洱市整个测绘管理水平一直在较低水平处徘徊。二是缺乏管理资金:从2017年底市财政局收缴了各部门的结余资金后,2018年只安排了测绘中心人头经费,没有安排其他资金,给中心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一定困难。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基站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基站正常运行率;(2)继续做好系统使用的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6: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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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7: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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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8: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积极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督促第三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增加效果类绩效目标,同时对定性的绩效目标进行量化。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做好年初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9: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0: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建立由人民政府牵头,国土、农业、农垦、涉地人民政府和国有农场参加的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利互让”原则,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做到农垦国有土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对于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农垦国有土地,可将争议部分划出,对没有争议的土地先予以确权登记。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由于过去的测量仪器不精确,导致四邻界址点无法确认,在权籍调查过程中存在争议。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列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积极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增加效果类绩效目标,同时对定性的绩效目标进行量化。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及资金配套计划,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4: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列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2-15: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积极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登记备案的监测员进行监测预警培训,提高其独立开展工作能力,按规定履行监测员职责。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增加效果类绩效目标,同时对定性的绩效目标进行量化。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监测员数量会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增减等情况变化,在进行补助时应加强对监测人员实有数量的核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部门概况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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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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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2018年收入95,359,361.89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9,610,439.96元,占2018年收入的10.08%;项目支出拨款85,748,921.93元,占2018年收入的89.92.%。2018年支出93,578,817.25元,其中:人员经费8,448,620.13元,占2018年支出的9.03%;日常公用经费1,053,676.85元,占2018年支出的1.13%;项目支出84,076,520.27元,占2018年支出的89.84%。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5,159,361.89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9,410,439.96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的9.89%;项目支出拨款85,748,921.93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的90.11%。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93,371,453.85元,其中:人员经费8,448,620.13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5%;日常公用经费961,819.83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3%;项目支出83,961,013.89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9.92%。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787,908.04元,全部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其中全国土地调查1,171,779.60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费253,490.00元,市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和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更新经费218,000.00元,市级基准地价更新等资金144,638.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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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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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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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评组织过程 | 1.前期准备 |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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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实施 |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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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 2018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财政支出项目共15个,全部自评为优。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项目绩效指标中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部门绩效目标实现较高,但我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及节支增效改进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上未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没有规范的风险评估控制及评估记录。虽然没有形成规范的风险评估机制及节支增效的文件或制度,也没有风险评估记录,但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执行内部控制及节支增效相关操作规范,没有较大经济活动上的风险隐患。 |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无 |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 2018年整体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2019年我们要以十九大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为工作指导思想,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阶段性安排、落实、完成各项工作,年底对工作做出完善的总结,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来抓好落实各项项目工作的进度,努力解决工作进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完善应急与保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各项项目工作能顺利完结。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一是建立了由市、区两级主要领导挂帅,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分管领导监督,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项目招投 标工作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招投标工作,并选定技术协作单位。三是严格落实成果质量的审核及时间节点的控制。各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成果;同时,严格控制成果质量,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求技术协作单位按时修改完毕,上报备案。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规定管理项目资金,并依据工作进展情况支付相关款项。 |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无 |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 任务名称 |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 相关情况说明 |
职责履行良好 | 实际完成率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表中一类任务或事项对应的目标或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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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表中一类任务或事项对应的目标或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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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表中一类任务或事项对应的目标或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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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表中一类任务或事项对应的目标或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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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效益明显 | 经济效益 | 部门履职对生态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目标,包括:产出、效果、效率指标等。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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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部门履职对经济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目标,包括:产出、效果、效率指标等。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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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部门履职对社会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目标,包括:产出、效果、效率指标等。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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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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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科学 | 预算编制科学 |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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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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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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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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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有效 | 严格预算执行 |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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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结转结余 | 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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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良好 |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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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 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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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规范 | 管理制度健全 |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科学制定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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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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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优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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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