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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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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编制和实施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 3、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 5、组织实施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 7、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 8、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尽职尽责保护资源作为首要职责,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核心任务,把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好用足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国土资源政策措施,以及产业用地政策、差别化土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配套政策和特殊政策,全力做好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点产业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建设项目资源保障服务。 2、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向承担重大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等建设项目区倾斜,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推进“思宁一体化”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3、完成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考核落实,严守耕地红线;继续实施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按时限要求验收完成“兴地睦边”土地整治项目。 4、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力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5、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业权到期预警机制,科学合理配置矿业权,为重点建设项目及时提供资源保障。 6、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推进重点县(区)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7、加强国土资源监测监管,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平台和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监察,严肃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8、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整体效率。 9、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项整治成果,抓好机关党建,健全制度,加强干部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树牢“四种意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因涉改移交公车平台及报废的车辆2017年未收到市财政局车辆处置批复而未进行资产下账处理,导致2017年末车辆仍挂账1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0,895,00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0,575,009.42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3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收入81,718,204.75元对比减少10,823,195.33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2,043,191.26元。其中:基本支出8,719,273.12元,占总支出的12.10%;项目支出 63,323,918.14元,占总支出的87.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支出81,718,204.75元对比减少9,675,013.4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9,273.12元。与上年支出7,454,359.42元对比增加1,264,913.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3月工资是在2017年2月发放、2017年7月发放了2016年20%部分的综合考评和绿色经济考评年终奖、2017年7月起调增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和绿色经济考评奖、2017年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同时2017年度部门决算专户全口径列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9.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0.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23,918.14元。与上年支出74,263,845.33元对比减少10,939,927.1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用地规划调整、土地供应、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卫片执法及闲置土地外业核查等国土资源管理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06,609.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86%。与上年52,611,510.75元对比减少34,704,901.3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项目资金减少,大额项目资金安排在政府性基金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6,5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国土前期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7,04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全域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问题用地报批规费补缴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7,80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生育、大病保险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17,20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相关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发放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770,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矿产资源开采现状测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行政复议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981.00元,支出决算为 85,365.77元,完成预算的42.47%。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047.77元,完成预算的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318.00元,完成预算的54.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5,365.77元比2016年337,968.91元减少252,603.14元,下降7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135.14元,下降8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468.00元,下降58.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047.77元,占44.57%;公务接待费支出47,318.00元,占5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47.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047.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因移交公车平台及报废的11辆车2017年未收到市财政局车辆处置批复而未进行资产下账处理,导致2017年末车辆仍挂账13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及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3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3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4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省市(地)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427.36元,与上年867,439.56元对比增加了74,987.8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将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其他交通费核算,造成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40,447,108.54元,其中,流动资产 206,795,589.10元,固定资产33,651,519.44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3,984,978.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462,130.10元(2017年度专户全口径列入),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354,85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当年固定资产总值33,651,519.44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2,984,958.33元,占68.30%,通用设备4,432,511.11元,占13.17%;专用设备2,165,111.00元,占6.43%;交通运输设备3,944,529.00元,占11.7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4,410.00元,占0.3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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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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