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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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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其主要职能是:承担规范思茅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思茅区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思茅区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思茅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思茅区地政管理的工作;履行思茅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承担思茅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工作;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负责全区测绘工作的行政和行业管理;承担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耕地保护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占一补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2016年度变更调查显示,我区耕地面积为31483.95公顷(包括可调整地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010.07公顷,2017年度完善规划确定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数为18716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为24001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目前全区实有耕地数31626公顷。二是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普洱市下达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为2400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已于2017年7月7日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普洱市思茅区等10个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验收意见》(云国土资〔2017〕145号)文件通过省级验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005公顷。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保证了全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017年全区正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共3个,建设总规模8951亩,预算投资1962.35万元,规划预期新增耕地462亩。云仙桃子树等2个村老街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外业工程施工,正在做项目竣工资料;六顺镇嘎里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外业工程施工,正在做项目变更资料报审;南屏镇三棵桩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施工中。五是做好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思茅区2016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已通过市验收,提交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质检及备案。 2、全力保障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利用土地,坚持少占和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一是编制了思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0—2020年),并通过了省级审查。二是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三是对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不符合思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中安置点,全部纳入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进行调整,分散安置用地应用另行用地政策应保尽保,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纳入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统筹优化调出。四是规范预留用地管理,做到预留用地从报批到供应管理以及批后监管等方面规范管理,确保预留用地真正发挥维持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作用。五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对思澜高速、玉磨铁路等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3、持续提升矿政管理。不断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核查,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评审并上报省厅备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保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矿山转型升级情况。按《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16﹞47号)文件精神,思茅区转型升级矿山51座。二是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情况。按照省厅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以及矿业权联勘联审等相关要求,联合环保、住建、林业、水利等部门对各类保护区范围内矿业权设置进行排查,采矿权占基本农田已调出。三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思茅区20个探矿权应公示13个,公示13个,63个采矿权,应公示60个,公示60个,公示率100%。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上报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15个,批复15个;下发探采矿权到期预警告知书3批20个矿业权;下发3个探矿权责令停止矿产资源勘查通知书;下发19个采矿权停止矿产资源开采通知书。 4、扎实开展地灾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十项重大措施”要求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思茅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落实层级责任制,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巡查监测、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抗灾制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摸清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完善防治应对方案;保障经费,拨付全区128名监测员监测补助资金每人每年1500元共计19.2万元;开展汛前汛中巡查排查工作198人次,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96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715份,编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12份,下发地质灾害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于5月26日开展监测人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7月上旬在全区七个乡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区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88个,列入监测点64个。 5、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动态巡查150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7起(其中土地类5起,矿产类2起),均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已现场制止。二是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度土地卫片变更调查监测图斑251个,监测面积2008亩,其中耕地面积为308亩,经外业实地核查和内页研判最终确定为违法用地的图斑共28个。三是进行了2013年例行督察缓拆图斑整改。 6、“两权”发证工作。按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思茅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思茅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已完成,建立了思茅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已完成所有权发证任务(共计发证1153宗);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测量工作已完成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签订调查任务数是23680宗,完成调查共20817宗;完成宅基地登记9563宗,为下一步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7、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做好创文经费保障工作;出台了《责任区巡查表》,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交通岗服务排班表》,对责任片区巡查人员制定了工作要求,确保创文工作责任到人;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多次在责任片区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创文知识,发放创文宣传材料,在磨盐小区开展主题为“文化进社区,创文暖人心”的歌舞表演、有奖问答创文宣传活动,配合兰花社区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创文知晓率和满意度;突出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能更好的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分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要求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国土所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1次,同时要求各股室根据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参加市第三纪工委、市局党组、区委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以会议形式及时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9份。四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化党内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9、挂包帮工作。深入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分局和村大学生村官联合组建驻村工作队,形成领导力量统筹、部门力量整合、干部力量集中的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深入走访调查摸底,扎实开展精准识别,做到了家底状况清、致贫问题清、扶持措施清、帮扶人员清和脱贫任务清;大力完善基础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协调和支持村委会加强道路建设,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好农危房改造,年内对挖令村投入水泥30吨、帮扶资金4.1万元;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 “挂包帮”结对村云仙乡挖令村看望慰问结对帮扶的农户,春节、中秋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看望慰问帮扶农户,为他们送去大米、面条、食用油和月饼;通过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干部职工与扶贫点的农户形成了“全方位覆盖、零距离接触和点对点服务”的联系服务格局。经过努力,脱贫攻坚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现挖令村2014-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在新一轮动态管理工作中,现挖令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4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687,34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086,541.50元,占总收入的59.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7,600,800.00元,占总收入的40.67%。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 增加2,124,688.25元,增加23.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加 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经营收入增加 0.00元,增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其他收入增加7,600,800.00元,增加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公车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以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专户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2017年度专户资金纳入部门年终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379,022.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7,324.78元,占总支出的63.78%;项目支出 5,931,698.20元,占总支出的3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447,498.54元,增加30.59%;项目支出增加4,969,671.19元,增加51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加 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公车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以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专户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2017年度专户资金纳入部门年终决算,专户资金主要涉及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47,324.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7,498.54元,增加30.59%,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公车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以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9,157,378.20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7.65%,人均支出155,209.8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89,946.58元占基本支出的 12.35%,人均支出21,863.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1,698.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9,671.19元,增加516.58%,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专户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2017年度专户资金纳入部门年终决算,专户资金主要涉及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支出140,000.00元;土地资源调查项目支出60,000.00元;国土整治项目支出699,619.20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项目支出257,677.00元;地质灾害应急项目支出366,000.00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支出2,680,000.00元;思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支出200,000.00元;集体所有权发证项目支出3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项目支出200,000.00元;第一次地理国情调查项目支出21,300.00元;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项目支出6,092.00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项目支出253,500.00元;增减挂钩调查项目支出150,000.00元;土地利用规划整治项目支出120,000.00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及价款项目支出327,790.00元;国土卫片执法项目支出35,000.00元;划定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支出114,7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6,54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9%。与上年对比增加2,124,688.25元,增加23.71%,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公车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以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2,8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3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925.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8,00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83,217.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7,528.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生育47,256.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988,2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948,664.00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140,000.00元,国土整治699,619.20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7,3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49,140.00元,购房补贴28,2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34.00元,支出决算为 5,435.00元,完成预算的63.69%。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5.00元,完成预算的63.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切实加强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303.13元,下降5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06.1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7.00元,下降11.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两辆车辆移交机关事务局,一辆车辆划拨市国土资源局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并且切实加强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出5,43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5,4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排查,地质灾害专家评审,土地整治项目踏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6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22.0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公车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以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职工购房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1,925.06元;印刷费228.00元;邮电费33,561.98元;差旅费83,637.00元;维修(护)费4,300.00元;培训费9,100.00元;公务接待费5,435.00元;劳务费14,966.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元;工会经费97,247.00元;福利费42,4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6,793.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48.10元;办公设备购置69,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部门资产总额9,131,537.69元,其中,流动资产 7,248,991.69元,固定资产1,882,546.00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0,29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7%。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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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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