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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04_A/2017-093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7-09-22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具体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各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并承担思茅区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部门编制数35人,年末财政拨款开支总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退休1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6月28日开始登记发证工作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就是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16年11月,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1356本,不动产证明1419份。结合软件升级,中心对各项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优化提速,办结效率大幅提升。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初始登记1389件,办结1168件,办结率84.0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899件,办结601件,办结率66.8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个人商品房)571件,办结447件,办结率78.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83件,办结44件,办结率5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初始登记51件,办结43件,办结率84.31%;房产补证、换不动产权证16件,办结13件,办结率81.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注销登记8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件,办结5件,办结率83.33%。各项数据表明我中心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初见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属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1896458.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458.93,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底正式运行,无上一年同期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896458.93。其中:基本支出1896458.93,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占总支出的0%。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底正式运行,无上一年同期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6458.9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458.9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底正式运行,无上一年同期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51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费。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564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363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成立,无年初预算数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0

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底正式运行,无上一年同期对比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1290,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的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间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250元(因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底正式运行,无上一年同期对比数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8100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2017年9月14日

 

  
附件【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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