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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04_A/2017-0929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9-22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在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同时,为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是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工作,认真实施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推进执法监管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

二是依法保障各类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足用好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和政策,提前介入,服务好重点项目落地。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和城增村减试点工作,加强批后监管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闲置低效利用土地专项清理。

三是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排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四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继续抓好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数据整合、资料移交、信息平台和窗口建设等工作,不断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方法和新思路,及时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思茅分局
    3.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

    4.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5.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6.普洱市土地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

7.普洱市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9,931,655.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31,655.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95,135,836.14元对比减少了95,204,180.79元,减幅为48.79%,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各项收入都有所下降,并且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99,931,655.35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3,624.10元,占总支出的19.96%;项目支出79,988,031.25元,占总支出的80.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9,301.3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人员调入, 二)是调增了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了2015年和2016年综合考评奖。项目支出减少97,613,482,09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收入减少,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减少了国内债务利息支出、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支出及耕地占补平衡等支出项目。并且 对土地成本进行清算时,财政只安排了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工作经费,未安排土地成本清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43,624.1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61,227.86元占基本支出的9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82,396.24元占基本支出的9.94%。与上年17,534,322.80元对比增加了2,409,301.30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人员调入, 2调增了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了20152016年综合考评奖。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988,031.25元。与上年177,601,513.34元对比减少了97,613,482.09元,降低了54.96%。主要原因是1、2015年普洱市收购储备中心对土地成本进行清算时,财政安排了土地成本清算支出,而2016年财政只安排了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工作经费;2、减少了国内债务利息支出、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支出及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为:1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150,000元,2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500,000元,3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等196,576元,4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380,000元,5矿产资源开采现状测量100,000元,6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测100,000元,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600,000元,8“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65,000元,9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000,583.33元,10镇源学堂金矿等12宗矿业权追溯评估100,000元,11国土前期工作经费2,305,800元,12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改造2,579,992元,13土地矿产执法200,000元,14永久基本农田划定526,694元,15河北国控、重庆新康矿业公司借款利息65,815,000元,1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91,067.91,17土地资源储备支出301,568.00元,18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86,613.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3%。与上年28,319,281.83元对比增加了38,167,331.6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增了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了2015年和2016年综合考评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奖金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8,10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63,67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工伤、生育和大病补充保险。   

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120,37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工作,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土地定价和基准地价测算工作及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39,45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6.其他(类)支出37,2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0%。主要用于支付河北国控矿业公司、重庆新康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利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06,279.82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571.82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708.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只做了基本支出预算,没将项目中支出编报到年初预算中,下步在编制预算时要测算好各项支出,认真编制好预算。二是车辆老化,运行维护成本提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06,279.82元比2015年997,277.36元减少590,997.54元,下降5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7,571.82元比2015年689,467.93元减少了411,896.11元,下降5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708.00元比2015年291,226.20元减少162,518.20元,下降5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切实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571.82元,占68.32%;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08.00元,占3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571.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571.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到县(区)进行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勘探等野外作业现场踏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08.00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8,7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厅领导及对口业务部门领导来检查、考核、调研国土资源相关工作,县(区)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到市局汇报工作,以及其他地(州)国土系统来普洱考察、交流国土资源工作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6,217.37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及日常水电、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65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0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5903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2736509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附件:普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表20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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