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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60303-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03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王宁书记“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奋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聚焦短板,精准发力,以问题为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1.强化引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巩固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完善制度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严守红线,加快推进耕地布局优化。通过认定一批、恢复一批、退出一批和置换一批,优化空间布局,有效化解耕地保护工作中历史遗留存量问题,重点运用好“退出一批”的相关政策,化解因“三区三线”“核实处置”误划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冲突,推动耕园林优化方案编制,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同时,高质量完成日常和年度变更工作,确保地类数据实时更新,为规划、管制、耕地保护提供精准支撑。

3.加快推进,系统筑牢地灾防治防线。压实县区主体责任,确保年内完成1776户地灾避险搬迁工作。加快治理工程进度,推动4个在建项目完工,加速13个立项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验收管理,对67个已验收项目下达批复,指导做好工程移交和隐患点核销。同时,强化汛期防控,加强隐患排查和“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深化部门会商研判,严格值班值守。此外,利用土地日、地球日等节点普及防灾知识,提升群众避险能力。

4.协同推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土地储备专项债管理,指导县(区)规范使用首批1.98亿元资金,同步跟进2026年首批申报及后续批次准备工作;二是强化土地市场优化,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试点推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5.加强管控,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中心城区专项及详细规划编制,推进乡镇和村庄规划的动态调整与“回头看”工作。同时,通过总规体检评估和数据维护,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并加强重点项目和市政工程的规划审查审批。以“一张图”建设和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6.从严查处,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强化日常监管,严查违法占用耕地案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整改,确保历年违法图斑整改到位。同时,深化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并稳妥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7.攻坚克难,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按照自然资源部108、135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推进烂尾楼、保交楼、保交房项目及5个农场剩余住户的颁证工作,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持续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效,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长,优化营商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92674.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92674.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0133402.58对比增加8759271.66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标准提有所提高;三是上年结转的两个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包括: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本级)经费4131001.81,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4206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92674.24元,其中:本年收入10555672.43元,上年结转收入8337001.8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92674.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59271.6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标准提有所提高;三是上年结转的两个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包括: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本级)经费4131001.81,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4206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92674.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92674.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5672.43元,与上年10133402.58对比增加422269.8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标准提有所提高;项目支出8337001.81元,与上年对比8337001.8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两个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包括: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本级)经费4131001.81,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420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8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3364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21876.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1702.24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736.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8278.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9513.9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571.28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544367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10.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02731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常运转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7561.9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662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2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8918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82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回族补贴。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449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494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2026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2025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1702.24元(其中:基本支出621702.2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8278.16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78.1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9513.99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13.99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571.28元(其中:基本支出48571.2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77561.96元(其中:基本支出477561.9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39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5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订书报杂志等支出。

10.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各项印刷费用支出。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96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9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832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25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4.30212商品和服务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5.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75817.70元(其中:基本支出75817.7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1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4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8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2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

20.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67300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16.30元,项目支出6507001.81元),主要用于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51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10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按规定安排的工会经费。

2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806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60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费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792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24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25.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1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19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6.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08726.80元(其中:基本支出508726.8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

27.30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8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3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8.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73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8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9.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016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60.00元,项目支出18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6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000.00元,较上年183300.00元减少105300.00元,下降57.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63500.00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减少主要原因是:2026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相关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000.00元,较上年19800增加3200元,增长16.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增加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重要用于保障业务交流、调研督导等公务活动,经费预算相应小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00.00元,较上年100000.00减少45000.00元,下降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下降4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主要原因是:2026年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通过统筹调度车辆、减少非必要支出、推广线上办公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车辆运行维修维护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申报的项目中,保运转成为了重中之重。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纳入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主动服务,认真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80739.00元,与上年2172548.00元对比增加8191.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新增办公耗材采购及公务交通保障等常规性支出,同时因业务量增长,日常办公水电费、印刷费等基础运行开支有所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23016.30元,与上年220000.00元对比增加3016.3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2026年减少了机房过保设备及配套软件续保和授权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资产总额125346771.53元,其中,流动资产98953380.96元,固定资产25754222.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9167.7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9140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34643.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542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95.00元;资产使用收入5351.31元,其中出租资产708.07平方,资产出租收入5351.31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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