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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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600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抓实耕地流出整改,确保完成全市耕地保护任务。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全程管理,压实各级部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国土资源变更调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2025年度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2.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在完成后及时向省级部门报备入库;有序推进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管理水平,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3.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严格落实重点项目“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全力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力完成2025年省级下发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严格落实“净地”、“熟地”、“标准地”出让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用地标准,减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增量。 4.全面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实施2025年度约1200户的避险搬迁任务,加强巡查排查和避险演练,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汛中、汛后“三查”规定动作,完善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快预算内和国债支持的重点工程治理,减少地灾隐患存量。加快全市烂尾楼、保交楼、保交房、再摸排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15个项目、共19112套房屋的不动产办证问题的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证困难。 5.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景谷民乐铜矿区、澜沧惠民铁矿、江城钾盐矿等重点矿区勘查开发。实施好绿色矿山建设,做好探矿权挂牌出让。 6.全面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按照2025年目标任务,积极推进11个24.33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验收、销号工作,压实在建与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责任。按照省级部署,加快实施“绿色矿山”建设。 7.强力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紧盯2025年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全面清理2019-2023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占耕问题和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治工作,力争于2025年底清理销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3.3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23万元,下降4.0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罗军2024年12月才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调入,编制预算时的在职实有人员为33人,较2024年减少1人;二是2025年度绩效考核奖未纳入2025年预算申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3.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3.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23万元,下降4.0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罗军2024年12月才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调入,编制预算时的在职实有人员为33人,较2024年减少1人;二是2025年度绩效考核奖未纳入2025年预算申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3.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77万元,增长9.3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部门预算列支项目支出的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130.00万元,编报2025年部门预算时调整列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部门预算列支项目支出的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130.00万元,编报2025年部门预算时调整列支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2.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8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488.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10.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2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常运转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6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8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回族补贴。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2025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2024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订书报杂志等支出。 10.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各项印刷费用支出。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13.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4.30212商品和服务支出-因公出国(境)费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普洱市代表团赴老挝执行跨境经济区建设及经贸合作任务的出国(境)费用。 15.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1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 20.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按规定安排的工会经费。 22.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福利费,如职工体检费等费用。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25.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6.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 27.30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8.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9.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共有2个项目(另文下达),金额合计1,042.58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42.58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九县一区地灾监测员补助市级配套经费,补助标准为250.00元/月/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300208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结算补助支出1,000.00万元,通过向墨江县购买增减挂节余指标,保障普洱市思茅区占补平衡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普洱市思茅区重大建设项目能及时顺利落地实施。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3万元,较上年增加6.35万元,增长5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35万元,较上年增加6.35万元,增长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加的原因:2025年我单位参加普洱市代表团赴老挝执行跨境经济区建设及经贸合作任务,需支付出国(境)费用6.3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8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9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申报的项目中,保运转成为了重中之重。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纳入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主动服务,认真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8万元,下降0.89%,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罗军2024年12月才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调入,编制预算时的在职实有人员为33人,较2024年减少1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资产总额11,92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60.50万元,固定资产3,18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76.1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6.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7.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未到账);资产使用收入19.2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89.4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2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为空。 2.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 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5.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6.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上级补助项目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6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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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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