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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3-032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2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20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500000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各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承担思茅区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成立,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 核定人员编制35名,其中:中心主任1,副主任3。编制结构为:管理岗位14个:七级1个,八级3个,九级10个。专业技术岗位2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1个,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3个,十一级3个,十二级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四级1个。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受理科、审核一科、审核二科、政策法规科、档案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新业务。一是全面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流程、整合人力,力争年底实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完善微信公众号建设,实现网上办理;推进抵押窗口前置,实现办理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二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质量,确保登簿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争取数据质量处于全省上游。三是抓紧完成历史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入库,力争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整合成果汇交。四是积极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选定普洱鼎城国际三期“天悦府”首批次项目为试点楼盘,通过规划中心,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预审、容缺受理等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力争实现开发建设企业向购房业主交房时即办理好权证的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64,86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64,864.3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7,428,060.38元对比减少1,663,196.04元,下降22.39%,减少原因:2023年2月1日起,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所以年初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64,864.34元,其中:本年收入5,764,864.3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64,864.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7,428,060.38元对比减少1,663,196.04元,下降22.39%,减少原因:2023年2月1日起,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所以年初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64,864.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64,864.34元,其中:基本支出5,764,864.34元,与上年5,783,220.38元对比减少18,356.04元,下降0.32%,减少的主要原因: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1,644,840.00元对比减少1,644,840.00元,下降100%,减少原因:2023年2月1日起,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所以年初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28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1,032.48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67.84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966.67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位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917.16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104.3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46,02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0,269.88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3年预算数为1,345,40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45,40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3年预算数为84,87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4,8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回族补贴。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3年预算数为2,642,13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42,137.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91,032.4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1,032.4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233,966.6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3,966.67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15,917.1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5,917.1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5,504.3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504.31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9,267.8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267.8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21,6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6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330,269.8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30,269.8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份住房公积金。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18,49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497.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0,43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0,439.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95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5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95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51.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8,79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79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95,4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5,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福利费,如职工体检费等费用。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93,43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3,435.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64,68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4,689.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按规定安排的工会经费。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9,17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173.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75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754.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6,1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150.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3年预算数为97,6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7,656.00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待遇(养老保险统筹外发放部分)工资。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3年2月1日起,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所以年初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904.00元,较上年20,911.00元减少7.00元,下降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54.00元,较上年4,761.00元减少7.00元,下降0.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48人次。减少原因:预算系统自动测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150.00元,较上年16,150.00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50.00元,较上年16,150.0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原因为:2023年2月1日起,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所以年初未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7.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230,217.08元,其中,流动资产27,913.14元,固定资产201,48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16.7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34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机构情况说明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理顺市与思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23〕4号)、《关于将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的通知》(普编办〔2023〕2号)、《中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原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划转的通知》(普资规党〔2023〕12号)文,2023年2月1日起将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35名、在职人员33人,以及现有资产随机构调整一并下划思茅区人民政府管理。  

2.空表说明  

(1)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2)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为空。  

(3)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为空。  

(4)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5)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  

(6)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7)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8)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9)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10)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500111  

  
附件【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2002350807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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