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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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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监察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2.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3.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4.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统筹,高质量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围绕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及“两示范一胜地”的新发展定位,持续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待国土三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完善成果数据下发,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尽快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位推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村庄规划编制资金支持,力争年内完成298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主动服务,扎实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认真开展分析研究,根据项目用地需求进度分期保障。积极解决项目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年内完成条件相对成熟的线性工程用地的组件上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林地审批等问题,主动服务,加快完成项目用地组件上报工作。
3.强化责任,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普洱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批而未供的清理处置力度,力争按时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
4.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工作。继续坚持“挂图督战”行动,督促各县(区)加快已批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加大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和验收工作力度,确保增减挂钩政策落地见效。继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抓项目进度和质量,加快实施竣工、资料整理和种植管护等工作,争取“实施完一批,可举证核实一批,产生指标一批”;同时全力推进后备资源调查,盘活存量资源,确保不触碰红线,与国土三调数据、国土空间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等精准衔接。
5.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职,强化责任担当,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和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普洱市中心城区“两违”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茶和缘”等3个小区“两违”问题整改,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94人。在职实有1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14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6.89万元,政府性基金23,762.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949.08万元,增长41.40%,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14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49.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762.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949.08万元,增长41.40%,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149.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1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66万元,增长5.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人员增资。李超、王伟职务职级变动,张正华等12名职工级别工资晋级、郑庆文等2名职工级别工资晋档,杨忠富职务职级变动,石枚、杨震职务职级套转、刘俐祯职务职级变动。二是人员增加。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招考录用2人、人才引进1人,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招考录用2人,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党政干部招录1人。项目支出24,76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30.41万元,增长46.2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5.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46.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8.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29.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经费30.00万元。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主城区疑似闲置土地外业核查经费25.00万元,2021年普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至2035年)编制经费50.00万元,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60.00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20.00万元、2021年普洱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级)经费2.69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9.9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经费49.95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6.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6.9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作经费8.36万元、2021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政府采购)工作经费10.39万元、2021年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66.61万元、2021年思宁一体化建设区域“两违”综合整治中采用航空航天影像辅助监测经费30.00万元、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政府采购)工作经费100.00万元、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作经费30.00万元、2021年规划设计工作经费10.24万元、2021年规划设计(政府采购)工作经费1.82万元、规划工作经费72.69万元、(政府采购)规划工作经费2.31万元、2021年(政府采购)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经费5.61万元、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专项经费41.88万元、2021年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经费17.00万元、存量数据整合经费30.00万元、网络安全等保经费10.00万元、一窗受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政府采购)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5.36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非政府采购)工作经费44.63万元。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6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经费119.60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48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经费52.00万元、2021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68.4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489.3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9.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329.5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9.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回族补贴、信访津贴。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322.9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3.92万元,项目支出19.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2022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202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373.5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73.51万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础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1、奖励性绩效工资2、奖励性绩效工资3。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71.96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1.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3.36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3.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7.4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7.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51万元,项目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大病补充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150.4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0.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8.1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项目支出30.4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5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各项印刷费用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7万元,项目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8.0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0.5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42.1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3.02万元,项目支出109.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9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5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租赁办公用设备费用。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0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3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79万元,项目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2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8.2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63.2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3.20万元),主要用于: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5.86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8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按规定安排的工会经费。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2.9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19万元,项目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福利费,如职工体检费等费用。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1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69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78.2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48万元,项目支出21.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72.9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80万元,项目支出5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85.16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5.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0.6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14.4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4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32.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0.8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33.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2022年预算数为49.9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9.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经费。
34.资本性支出(类)土地补偿(款)2022年预算数为23,762.1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3,76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收储专项资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35.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119.6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19.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改制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共有4个项目(另文下达),金额合计190.6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87.00万元,主要用于:对九县一区地质灾害防治拨付市级配套经费。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47.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九县一区地灾监测员补助市级配套经费,补助标准为250.00元/月/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城县康平镇大树脚村委会新建两个公厕费用。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万元,主要用于:对九县一区拨付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费用。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4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7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2.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27人次。
增加的原因:因人员增加,系统自动计算的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3个,项目资金合计24,76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8.75万元,政府性基金23,762.12万元。重点项目14个,涉及资金23,469.24万元,绩效目标如下:
1.2021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68.48万元,绩效目标是:对10个县(区)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市级配套,通过市级配套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隐患点或灾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率大于等于90%,满意度大于等于85%。
2.2021年普洱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经费49.95万元,绩效目标是: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同一矿种同级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规定,建成市县两级矿业权审批和管理系统,实现市、县级探矿权、采矿权无纸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府对矿业权管控效能,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
3.2021年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经费52.00万元,绩效目标是:编制《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并出具最终的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1次以上的应用,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4.2021年普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至2035年)编制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是:编制普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出具最终的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1次以上的应用,受益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5.2021年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完成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查、编制、评审、备案;完成市级规划的矿业权规划设置专题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土垦复垦和绿色矿山规划专题。
6.规划工作经费72.69万元,绩效目标是:一是开展《西片区控规》、《思茅河控规》、《倚象片区控规》修编以及完成《洗马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洗马湖片区多规融合评估及局部调整》规划编制;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三是配合市局统筹各县区做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四是认真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7.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59.66万元,绩效目标是:为落实8月20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按照《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方案》(普政办发〔2018〕83号)时间节点要求,摸清全市后备资源调查家底,计划全市新增耕地100万亩。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项目区农业生产耕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质量稳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普遍增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8.奶牛场片区(市疾控中心项目)土地收储专项资金1,403.50万元,绩效目标是: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奶牛场片区(市疾控中心项目)土地征拆补偿资金的函,思政函〔2021〕162 号。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等有关会议要求,市疾控中心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在奶牛场片区69.3亩。现经思茅区测算,市疾控中心项目用地征拆补偿工作经费合计所需资金1,403.50万元。
9.普洱融创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土地收储专项资金1,00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思茅区人民政府对位于思茅区南屏镇光坡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计划征收土地面积7,936亩。2019年10月18日已挂牌出让给普洱融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面积596.73亩,用于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目前,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已累计征收2,136.85亩,思茅区政府已提供了近期土地征拆资金报账资料,金额78,022,397.02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提供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拟对71,988,513.62元进行报账处理(其中32,906,385.75元已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其余资金45,116,011.27元中尚有6,033,883.40元(重点是搬迁奖励等资金尚未明确),待市人民政府明确后再另行报账处理。为加快土地征拆和资金的报账工作,现需市人民政府给予预拨土地收储资金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
10.大茶都项目1、3号地块土地收储专项资金20,615.96万元,绩效目标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12月以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普洱大道与振兴大道交叉口旁大茶都项目的三宗土地,云南能投普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摘牌三宗项目用地,共计285.0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兼容部分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37,113.51万元,缴纳税款1,113.41万元,税费共计38,226.92万元已全部交纳,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不动产权证》。根据(普资规发[2019]821号)和(普政复[2020]8号)精神,经多次协商,同意在收储1、3号地块价格补偿方面,按照普洱建投公司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7,114.01万元)、契税印花税(521.98万元)、实施的零星工程(162.01万元)及产生的利息(2,817.96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计息时间从2016年12月21日至2020年4月14日),共计20,615.96万元。
11.存量数据整合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如期完成以下内容,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土地、房产等权源资料收集、档案查找、分析、录入。二是土地登记落宗。三是房产登记数据落幢。四是宗地图、房产图制作。五是质检及权籍库推送至发证系统。六是整合成果数据合并、归档、提交。
12.2021年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经费17.00万元,绩效目标是: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
13.一窗受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实现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对登记中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办理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合成集成业务流程,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4.网络安全等保经费1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9万元,增长3.78%,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招考录用2人、人才引进1人,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招考录用2人,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党政干部招录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531,265.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015.32万元,固定资产1,745.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8,439.46万元,无形资产64.8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7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7项,账面原值213.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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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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