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有关要求,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普洱天平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水工环、预算、地质、环保、土地复垦等有关专家对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澜沧县坝老铅锌采选厂坝老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与原评审专家复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879-2828931(电话/传真)。
附件1.澜沧县坝老铅锌采选厂坝老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2.澜沧县坝老铅锌采选厂坝老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意见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