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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等3个镇文玉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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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自然资源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等3个镇文玉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请示》(景自然资字〔2025〕84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管理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云自然资〔2022〕66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经组织专家审查,同意《景东县大朝山东镇等3个镇文玉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项目拆旧区总规模7.0212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7.0212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9772公顷(均为旱地),林地0.6292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8公顷。复垦预算总投资380.3050万元,其中拆旧补偿费用0.0000万元,安置补助费用0.0000万元,建筑物拆迁费用0.0000万元,后期种植管护费用33.5580万元,扣除以上几项后土地复垦费用346.7470万元,亩均土地复垦投资3.2924万元。2025年5月8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景东县大朝山东镇等3个镇文玉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该项目预算的工程施工等费用符合有关定额标准,资金安排符合有关规定,同意通过审查。 二、请景东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及时上报审批《景东县大朝山东镇等3个镇文玉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方案获批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三、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项目实施中要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不得搞强迫命令。 四、强化监管。增减挂钩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景东县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增减挂钩项目规范实施。 此复。 附件:1.专家审查意见表 2.修改审查意见表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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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附件: 修改审查意见表.pdf】 附件【2-1.附件:专家审查意见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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