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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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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宁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在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举行了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0年4月10日下午14:30至17:00,宁洱县2020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听证会在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娅主持并做了听证事项发言,1名记录员、2听证监察员、58名听证代表,按时参加了听证会,符合本次听证代表超三分之二代表参会的相关规定。 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七)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八)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会上根据宁洱县2020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情况做了积极发言,效果良好,充分行使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对本次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涉及的区片划分及补偿标准、各地类调节系数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相关疑问已由听证说明人做出现场解答。与会听证代表对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但也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宁洱镇代表建议:温泉村、曼连村、民主村、民安村、般海村、民政村划为Ⅰ类区。 2、磨黑镇代表建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划分,把边村街区旁几个小组划为Ⅱ类,其他调为Ⅲ类或Ⅳ类。 3、勐先镇代表建议:集镇规划区纳入Ⅱ类区,其余村纳入Ⅲ类区,以村小组为单位进行划分。 4、德安乡代表建议:恩永、石中、兰庆、文化、永顺统一成一个类区,曼达单独成一个类区。 5、普义乡代表建议:将普义村调整为Ⅱ类区,其余村:干塘村、普治村、普胜村、曼芽村、端金村、三丘田村、田头寨村调整为Ⅲ类区。 6、黎明乡代表建议:集镇所在村汪街村调为Ⅱ类区、宁江路所经过的仙人村、岔河村、团山村调整为Ⅲ类区,各村以小组为单元。 7、同心镇代表建议:Ⅱ类区为:同心村、那柯里村、那勐勐村、石膏井村,Ⅲ类区:锅底村、曼海村、大凹子村、富强村、马鞍山村,Ⅳ类区:会连村。 8、德化镇代表建议:将德化镇那迁村、勐泗村纳入Ⅱ类区,窝托村提高到Ⅲ类区。 9、梅子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梅子镇集镇所在村应提高区域,民乐村从Ⅲ类区调整为Ⅱ类区,枧河村应从Ⅳ类区调整到Ⅲ类区 10、建议林地补偿不划分片区,全县统一标准。 三、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本次听证会,听证会经办机构和参与听证代表双方没有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基本达成一致。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我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此次区片划分充分考虑与原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同时还需注重县(市)域内、县(市)域间相邻区片接边平衡,为保证区片连贯性,尽可能缩小价差减少争议,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对与本次听证有关且实际操作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对宁洱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技术单位云南瑞优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技术报告》并由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将成果上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审及州级平衡。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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