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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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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举行《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宁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时 三、听证地点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 四、听证主持人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娅 五、听证员 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督查与法规股、规划与资源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人。 六、听证员监督员 宁洱县司法局一名领导 宁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长 七、听证记录员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沈周旸 八、参会单位及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乡(镇)长、县直相关部门领导、自然资源所所长及听证会代表。听证代表如下: (一)县直参会单位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宁洱县政协、县纪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各一名领导。 (二)乡镇听证代表 宁洱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磨黑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同心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德化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勐先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党总支书记,普义乡人民政府乡长、党总支书记,黎明乡人民政府乡长、党总支书记,德安乡人民政府乡长、党总支书记。 九、技术单位陈述人 云南瑞优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十、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参会人员名单,通知本乡(镇)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涉及相关资料,各参会人员须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三)各参会人员应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范参加听证会。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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