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普洱市金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县灰波箐铁矿等2个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的公示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态化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411号)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普洱市金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县灰波箐铁矿普查等2个过期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请在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达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即发布废止公告并清理登记数据。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不因采矿权的废止而免除。 附件: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传真:冷若曦,2839469) 附件 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