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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景东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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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按照《景东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在景东县自然资源局附楼三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1人) 罗煜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记录人(2人) 欧阳光艳 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股长 李美琳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4人) 董大青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刀利祥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股股长 吴健萍 县自然资源局法规和监察股股长 陈 俊 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人员 (四)听证代表(48人) 王 华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 谢应明 县政协 (政协委员) 何李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宋元青 县委督查室 程正兴 县农科局 王 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 勇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刘本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 邱 宏 县统计局 李永兴 县交通运输局 周昆华 县水务局 王家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傅昕晖 县财政局 王棕民 县林业和草原局 付 平 县自然资源局 黄培国 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王有福 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利害关系人代表) 刘铭兵 云南银生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何太强 锦屏镇人民政府 陈安华 锦屏镇景川路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王章华 锦屏镇景川路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白 君 安定镇人民政府 杨才兴 安定镇鼠街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何建学 安定镇(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刘 邦 文龙镇人民政府 伍朝良 文龙镇(利害关系人代表) 邱世银 文龙镇(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饶用达 文井镇人民政府 双 婷 文井镇清凉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袁 江 文井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严型府 漫湾镇人民政府 杨志祥 漫湾镇漫湾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杨 娟 林街乡人民政府 罗万香 林街乡(利害关系人代表) 姜贵荣 景福镇人民政府 王仕学 景福镇(利害关系人代表) 吕 荣 曼等乡人民政府 刘海民 曼等乡菜户河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李 辉 大朝山东镇人民政府 赵雄吉 大朝山东镇大驮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罗南宇 花山镇人民政府 解成弘 花山镇文俄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罗晓平 大街镇人民政府 张静夫 大街镇(利害关系人代表) 杨 强 太忠镇人民政府 刘文付 太忠镇(利害关系人代表) 杨德斌 龙街乡人民政府 赵 宏 龙街乡小龙街村(利害关系人代表) (五)听证监察人(2人) 解明华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吴雨灿 县司法局 (六)旁听人(10人) 王文娟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学娅 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李学海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 宁 州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李有治 县自然资源局大街自然资源管理所 郭连斌 县自然资源局林街自然资源管理所 孙志强 锦屏镇 刘贤辉 安定镇外仓村 白 师 文龙镇 周廷美 文井镇村庄规划中心 (七)新闻记者(1人) 孙国章 县融媒体中心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必须进行会议签到后参加听证会; (二)所有参会人员凭《参会证》参加听证会;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遵守听证会规则和纪律; (四)有关会议资料将在听证会前发送听证代表,请各位代表注意查收,并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听证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围绕主题,每位代表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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