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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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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程序,现将《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会议室,地址:思茅区茶苑路30号。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 主持人:赵晓蓉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听证员:胡 钢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王雄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二)决策介绍人: 李双珍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松 普洱市司法局副局长 (三)听证记录人2名 李佐虹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张晓琼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2名 李卫东 市纪委监察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副组长 黄 浩 普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科员 (五)听证代表17名,其中: 普通公众6名,段贵荣、刘建新、孙洪昌、熊应飞、马培勇、罗雪梅; 2、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杨宏伟; 3、人大代表1名,岩甾; 4、政协委员1名,付明; 5、政府有关部门代表8名,陈敏、杨思、何佳映、朱新祥、李翔、周洪图、周松、施贵平。 (六)旁听人员: 杨彩仙、许发忠、段明良、李熊、董正书、朱会诊、普正祥、段云傲。以及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到会参加。 三、相关事宜 (一)听证材料随后将送到各位代表手中,请各位代表先行审阅。 (二)请听证代表作好准备,届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请提前了解、熟悉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控制在5分中内。 (四)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旁听代表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 (五)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可在听证会开始前或会后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 (六)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反馈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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