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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50527-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5-27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等,在地质测绘工程领域内从事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测绘和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类型

(一)正常申报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3号)等文件要求的,可以按照正常申报。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取得原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同级别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2025年度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https://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进行。申报人、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账号注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相关操作说明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二)申报程序

1.市所属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2.县(区)及以下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3.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市属人才服务机构可在审核推荐后→普洱市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18:00。

(二)各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提交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8:00。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评价简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系统自动生成)及人员名单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推荐上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扫描件等。扫描件须经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评价简表》《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3)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的PDF格式和可编辑的 EXCEL格式)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电子邮箱:gtjrsjyk@163.com。

(五)业绩成果等。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六)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为 4:5,文件大小 200KB-1MB。

(七)线上申报材料具体以线上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相关附件请扫描为PDF 格式,单个文件限3MB 以内,不得将未规范命名的扫描件直接上传。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相关材料。本人应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的材料均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复核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填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四)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程序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六)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七)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时间包括了审核后个人更正的时间,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间应尽量提前,超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重新开通。建议申报人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更正时间,避免超时无法申报,错失当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机会。

(八)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申请地质测绘工程职称系列的需先申请转评,转评后下一年度才可正常申报新的职称。请相关人员提前申请转评以免影响后续正常申报。

(九)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委会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公司)、个人等代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十)申报人员需仔细阅读并按操作说明逐步完成职称申报工作,“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下载流程:省信息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下载“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

(十一)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 2025年12月 31 日。

(十二)本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测绘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首次实行线上申报,如在实际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请及时沟通反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丁大志 0879-2828926

省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92043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3号)

2.公示情况说明(供参考)

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

5.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6.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企业)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附件【附件2:公示情况说明(供参考).docx
附件【附件5: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xls
附件【附件6: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企业).docx
附件【附件1:地质测绘工程(云人社发【2022】3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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