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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3-0706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0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专项债券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3-07-06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一、土地收储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致使未能真实全面反映收储土地成本问题

基本情况:截止20231月末,普洱茶小镇等6个土地收储项目完成收储,收储土地全部出让5个项目、部分出让1个项目,支出专项债券资金45000万元,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致使未能真实全面反映收储土地成本。

整改情况:由于原收储中心在会计核算处理中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财会〔200810号)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致使目前土储项目不能正确结转,未能全面真实反映收储土地成本问题,而原收储中心土地收储项目账目设置较早,账务处理复杂,目前尚未有合理的科目调整依据,故原收储中心只能用现有材料反映收储项目专项债收支真实情况,且已收集整理好了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财务资料存档。原收储中心根据《中共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的通知》普编办〔202348号要求已于20231月撤销,由于原收储中心账务处理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待确定承接原收储中心业务的单位后力争在一年内解决账务处理问题及办理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能真实全面反映土地成本。

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基本情况:2022年,省审计厅对普洱市2019年至2021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云审报〔202231号),审计反映虚构经济业务,挪用2019年土地整治专项债券资金245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的问题。20211129日,普洱交建集团下属的普洱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乡村发展公司)和普洱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土地开发公司)为将专债转给市交建集团使用,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与普洱国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国资公司)、云南省建投第十三有限公司签订虚假施工合同,以拨付项目资金预付款的名义,将专债资金2.45亿元拨付给上述两家公司后再通过交投路桥公司转给普洱交建集团用于偿还债务。202111月至1231日,普洱交建集团还本付息压力巨大,短期货币资金无法满足刚性兑付需求,为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从下属两家子公司统筹调用澜沧、孟连、西盟、墨江和江城县5县土地整治项目专债资金2.45亿元,用于还本付息支出。截止202212月末,该问题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目前普洱交建集团无资金归还土地专项债券资金2.45亿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普洱交建集团对接,督促普洱交建集团逐年逐步进行整改筹措使用专债资金24500万元,确保20266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如下:一是2024630日前整改5000万元;二是20241231日前整改5000万元;三是2025630日前整改5000万元;四是20251231日前整改5000万元;五是2026630日前整改4500万元。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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