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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3/20240112-000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优化细化公开内容,大力加强载体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发布信息226,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设置信息1条、办事指南1条、法律法规1条、财政信息14条(部门预算7条、部门决算7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30条、政策解读2条、部门文件6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14条、自然资源资讯31条、矿业权市场信息55条、土地市场信息15条、征地信息47条、地质灾害防治信息7条。二是在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信息25,在普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4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法律审查等关键环节,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提升答复质量。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批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等方面结率为100%。无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全面抓好《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拟发布的信息由经办人填写《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及时有效地发布政府信息,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如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制定过程中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日常检查,及时整改政府监测发现问题,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对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定期巡检网站安全和技术防护措施,提升防病毒、防攻击、防泄密等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内容保障,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全年开展月度检查12次、季度检测4次,确保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理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科室(单位)工作要求由局办公室、测绘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报送、发布、微信公众号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高工作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新目标新定位,仍有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还存在误区,部分部门文件未实现主动公开;又政策文件未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解读,解读方式较为片面;再如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不够严谨,还存在错漏情况;此外,政务新媒体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管理还有待加强,仍有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创新政策解读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及指导,将政务公开融入到工作决策、执行、服务的全过程。二是持续做好排查整改。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在提质增效上狠下功夫,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根据平台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合理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做到内容丰富、分类合理、图文并茂,高质量做好网民留言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对接思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的调整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2023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0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2828917;电子邮箱:pesgtzyj@163.com)。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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