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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50928-00005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8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701000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监督实施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

(三)指导县(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养护技术指导,负责行业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标准的收集与推广;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督、检查;

(六)指导县(区)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相关工作;

(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管理;

(八)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建设;

(九)参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十)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增绿提质为主线,科学有序推进绿美城市建设。认真总结2023年绿美城市建设经验,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谋划2024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成效逐步凸显,城市园林绿化特色更加鲜明。

(二)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做好普洱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是建立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二是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巡查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巡查管理工作。三是积极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组织江城县申报国家级,景东县、孟连县申报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工作。经过省级评审,景东县、孟连县列入2024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示范县名单,有力推动了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四是组织实施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组织澜沧县、江城县2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共计75名本地传统建筑工匠参加培训,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储备了人才。六是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文化遗产保护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文化遗产保护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指导孟连县制定了《孟连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整治工作已经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

(三)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一是落实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和案件查处统计工作;认真查处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移交行政违法案件;指导9县1区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三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制定了《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乱象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整治。四是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步实现“部、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联网互通的工作要求,积极与市数据局和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3,65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3,656.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232.19元,下降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232.19元,下降6.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由于社保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81,480.74元;二是本年因罚没收入相关权限移交思茅区,项目支出中对应的非税收入大幅减少,项目收入同比减少395,712.9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043,6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881.30元,占总支出的97.54%;项目支出74,775.52元,占总支出的2.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232.19元,下降6.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480.74元,增长6.51%;项目支出减少395,712.93元,下降84.1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由于社保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因罚没收入相关权限移交思茅区,项目支出中对应的非税收入大幅减少,项目收入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8,881.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5,705.69元,占基本支出的9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175.61元,占基本支出的7.18%。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81,480.74元,增长6.5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由于社保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75.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因罚没收入相关权限移交思茅区,项目支出中对应的非税收入大幅减少,项目收入同比减少395,712.93元。

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支出金额

开支明细

1

普财预〔2024〕1号,普财建〔2024〕93号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工作经费

74,775.52

风貌中心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本 级 项 目 合 

74,77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65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4,232.19元,下降6.58%,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由于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81,480.74元;二是本年因罚没收入相关权限移交思茅区,项目支出中对应的非税收入大幅减少,项目收入同比减少395,712.9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59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76,43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3,72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42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等;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在职人员退休1人,对应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74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2,46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5,92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0,73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61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社保基数变动调整,导致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282,72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在职人员退休1人,对应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2,5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在职人员退休1人,对应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2.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境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属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76,018.68元,其中,流动资产3,973.42元,固定资产72,045.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10.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29.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项目绩效自评数为1项,项目支出总额为74,775.52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701111

  
附件【2.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28112835615.xlsx
附件【3.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8112835615.xlsx
附件【1.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811283561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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