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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5/20240926-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6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701000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2.监督实施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

3.指导县(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4.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养护技术指导,负责行业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标准的收集与推广。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督、检查。

6.指导县(区)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相关工作。

7.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管理。

8.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建设。

9.参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10.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一是指导各县(区)制定2023年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普洱市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共谋划项目249个,绿化点位394个、计划提质增绿绿地面积263.84公顷、植树37985株,总投资37375.01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绿美城市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绿化的通知》(云建名〔2023〕61号)要求,完成全市街道绿化情况排查,组织各县(区)制定街道补绿工作方案。全市计划补绿街道155条,补植乔木1931株,补植灌木32754.45平方米、地被32572.5平方米。三是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申报与考评工作的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梳理报送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典型经验的通知》要求,完成2022年度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申报与考评工作。四是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完成思茅区、宁洱县绿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思茅区、宁洱县已被列为绿美城市省级试点。

2.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复查工作。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做好复查迎检工作,一是组织宁洱县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二是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根据复查工作要求组织修编《普洱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编制《普洱市公园体系规划(2022—2035)》、《普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2—2035)》,初步成果已完成。三是指导景谷县、镇沅县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四是按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申请的函》、《普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自评报告》、《普洱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普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报告片》、《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6月已通过省级专家复查。

3.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及保护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持续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四是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属地保护责任;五是积极推动“四名一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六是积极推动传统村落民居内部现代化提升改造工作。

4.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工作。一是认真查处建设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市住建局扫黑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废弃汽车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城市道路范围外停放、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重点排查长期停放在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停放的车辆。四是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通知要求,按照“一补一复治六乱”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五是真调查处理涉及城市管理的信访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257,88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889.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4,458.23元,增长19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4,458.23元,增长197.9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故与上年决算数差异较大。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257,889.01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400.56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470,488.45元,占总支出的14.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64,458.23元,增长197.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0,016.30元,增长16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人员增加8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34,441.93元,增长1,20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对应专项经费收入一并划转,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7,400.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2,190.56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2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730,016.30元,增长16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人员增加8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488.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441.93元,增长1,20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对应专项经费收入一并划转,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2023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      目

项目支出金额

开支明细

1

普财预〔2023〕1号专项稽查执法经费

10,942.00

稽查局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

普财建〔2023〕46号行政执法稽查专项工作经费

195,852.60

稽查局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

普财建〔2023〕153号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180,000.68

稽查局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4

普财预〔2023〕1号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工作经费

32,593.17

风貌中心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5

普财预〔2023〕53号行政执法稽查专项工作经费

51,100.00

稽查局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合       计

470,488.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7,88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64,458.23元,增长197.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导致经费支出比上年大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69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40,6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4,1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70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0,68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3,23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7,96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82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68,00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473,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206,79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1,887,67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3,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8.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本年未发生接待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属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06,929.1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42元,固定资产105,474.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867.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594.68元,无形资产减少75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故对应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4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4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849.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的批复》(普编发〔2023〕42号)文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整体并入到我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701111

  
附件【普洱市城乡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512054044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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