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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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201000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消防、标准定额等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范; 2.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人防等监督检查工作; 3.协助、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4.分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 5.贯彻国家、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与定额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 6.建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 7.收集、监测、整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 8.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9.负责全市的计价标准解释与造价争议协调工作; 10.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人员、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工作; 11.协助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与定额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等培训工作; 12.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质量工作。组织开展4期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消防、人防监督验收备案工作培训、建筑节能工程和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培训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参加培训223人次。2022年评选20个项目为市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2个。 坚持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在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和巡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做好相关抽查、巡查记录,形成抽(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记录)共140多份。制定下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2.安全生产。因年初部分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归思茅区,新建项目市站不再进行监督管理,我站及时调整领导分工,站领导划片区挂联各县区,重点对各县区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指导检查。重新划分站内科室,建立健全站内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组织召开全市各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4次。对新《安全生产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学习培训3次。 3.定额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对城乡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工作,为普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确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作为,合力攻坚克难,下发工作文件4份,整改通知书48份。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省下达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大气约束性目标。 5.其他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消防、人防工程和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配合做好“保交楼”相关工作;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认真签署《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实,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权力、不触“红线”、不越“雷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属于正科级单位,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质量监管科、安全监管科、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4,348,48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480.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3,084.69元,下降3.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3,084.69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对应的基本支出大幅减少;二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4,348,480.2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687.29元,占总支出的96.69%;项目支出143,792.95元,占总支出的3.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3,084.69元,下降3.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448.42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对应的基本支出大幅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636.27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4,687.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03,92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766.98元,占基本支出的4.7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4,448.42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对应的基本支出大幅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792.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8,636.27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8,48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3,084.69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对应的基本支出大幅减少;二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31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2,66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51,3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37,04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60,4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刘勇死亡抚恤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12,81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64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事业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1,5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9,46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项)支出17,62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99,15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2,955,36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143,79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76,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95.00元,决算为28,80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7,476.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5.00元,决算为1,3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0%,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95.00元,支出决算为28,80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数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数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7,476.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5.00元,决算为1,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85.58元,下降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09.58元,下降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24.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业务需要,接待省级检查专家组及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验收、人民防空工程验收、防雷避雷工程验收、城镇燃气供给工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等公车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检查专家组及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资产总额888,138.41元,其中,流动资产323,413.57元,固定资产564,724.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399.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82.34元,固定资产减少71,81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89.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189.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96.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96.07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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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6085023656 .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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