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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5/2023-00006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101000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0.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1.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编制市级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指导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行业监管;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并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综合统计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平时人防训练演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发展保民生。创新手段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多措并举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抓实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切实解决群众期盼难题。一是制政策保稳定。制定出台调整和优化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九条等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班子领导挂包、深入企业座谈、定期召开联席会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并逐步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三是奋力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争取专项借款用于幸福家园等3个项目的保交楼工作,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四是扎实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强化府院联动和多方联动,创新手段。五是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以书记领航项目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为统领,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均已建立了物业行业党委,实现业委会或物委会全覆盖,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强。

2.显著改善城市品质。扎实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摸清城市现状和底数,找准弱项短板,以实施城市更新、污垃工程、绿美城市为抓手,逐步补齐从路面到地下的短板,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一是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工作,逐步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和《普洱市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完成思茅区2022年城市体检。二是加快污垃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收集处理能力。印发《普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普洱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申报并储备56个住建领域生态环保和城市安全项目,建成污水管网106公里。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中心城区全面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东部片区供水和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思茅河水质首次实现年度脱劣。全力推进思茅、澜沧、镇沅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建成分散式餐厨垃圾处理站8个,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全面启动绿美城市建设,逐步提升城市品质。以改存量、扩增量为导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组织《普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2—2035)》等规划编制,提升城市品质的蓝图基本绘制形成。

3.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功能提升工作。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343户和农村危房改造171户,争取到11个全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村建设资金6,180,000.00元,对农房现代化改造先行先试,农民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二是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49万户,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63户、其他自建房892户,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持续推进乡镇镇区污水垃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市累积建成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22个、垃圾处理设施54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713个,与2021年度相比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了9.89%24.18%25.45%。四是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制定下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村落后备资源调查摸底,宁洱磨黑镇把边村、庆明村和景东景福镇公平村3个村落被评为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

4.持续发展建筑市场。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抓手,强化监管,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建筑业市场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一是全力聚焦稳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4.52亿元,增速8.1%,绝对值排全省第8名,增速排全省第14名。二是大力培育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全市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达4203户,净增828户,完成省级下达净增任务的233.24%,排名全省第4名。三是积极推动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全市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80.23%,节能建筑面积占比达75.53%,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推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运用,组织2768人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产业工人达5万人左右,为市场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建筑质量安全培训和监管,全市各级住建注册监督的项目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一是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整治3.05万栋,三次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二是抓牢做实综治维稳工作。创建平安小区”24个,共受理和办结各类信访案件778起,办结率100%,无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方式组织1540人次对46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督查检查,排查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5225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60份、停工通知书63份,开展教育培训1935人次,1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5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命名20个市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和19个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6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工改办的职能作用,协调政务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服务,助力工程项目快速落地开工。一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和程序。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刀刃向内流程优化再造,优化审批流程17类,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5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了工程手续办理从漫长等待、无数次跑腿到快速集中办理的转变。二是制定清单。印发《普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并联事项清单》,梳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93项,取消了互为前置的条件限制15项,为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三是聚焦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梳理落实一件事一次办3项,市政设施接入审批项目28个,印发《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改革实施方案》,设立水电气业务联合窗口,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助力招商引资。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完成承诺事项18项,助力招商项目快速落地推进。五是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建设管理权限和职责。依法理顺市区城市建设工作、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权限共26项事项,进一步解决了市区两级的权责划分不明晰、协调运转不顺畅、职责交叉或缺位的问题。

7.执法水平再上台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抓实日常巡查、案件办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市执法工作得到领导认可。一是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举办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培训1次,依托县区培训78次、2738人次参训,执法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开展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工作。重新构建执法体系,依法理清县区部门的执法职责,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53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向53家开发企业发放了《规范经营行为告知书》,进一步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8.防灾减灾成效显现。树牢平时多准备、应急能应对的思想观念,以提升应急准备能力为抓手,强化学习培训,加大队伍培养力度,人防和抗震应急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聚力做好人民防空事业。稳步推进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江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分别于918日和126日成功开展了防空警报鸣放,全年开展人防训练198人次,积极开展人防宣传周活动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省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1篇,人防事业稳步提升。二是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防震设防监督监管和地震应急工作。修订了《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审查隔震60栋、减震57栋建筑工程,总面积56万平方米;派出40人次开展第14个地震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43号)、《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普编办〔202279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和人防指挥通讯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48,135,94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35,940.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72,623.29元,增长7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72,623.29元,增长74.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划转水务公司2022年普洱市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应急经费及污水处理费用20,309,737.2元;划转支付供排水公司普洱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2,000,000.00元(普财建〔202241号,普财建〔2022116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等1,518,633.00元(普财资环〔202284号、普财资环〔2022110号);减少了划转城投公司风貌改造建设专项资金3,166,211.83元;玉磨铁路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498,000.00元(普财建〔2021138号)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48,135,940.99元。其中:基本支出7,483,837.93元,占总支出的15.55%;项目支出40,652,103.06元,占总支出的84.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72,623.29元,增长74.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242.47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退休人员为5,故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0,630,865.76元,增长103.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划转水务公司2022年普洱市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应急经费及污水处理费用20,309,737.2元;划转支付供排水公司普洱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2,000,000.00元(普财建〔202241号,普财建〔2022116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等1,518,633.00元(普财资环〔202284号、普财资环〔2022110号);减少了划转城投公司风貌改造建设专项资金3,166,211.83元;玉磨铁路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498,000.00元(普财建〔2021138号)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3,837.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3,069.93元,占基本支出的9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0,768.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3%。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8,242.47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退休人员为5,故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52,103.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比,项目支出增加20,630,865.76元,增长103.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划转水务公司2022年普洱市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应急经费及污水处理费用20,309,737.2元;划转支付供排水公司普洱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2,000,000.00元(普财建〔202241号,普财建〔2022116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等1,518,633.00元(普财资环〔202284号、普财资环〔2022110号);减少了划转城投公司风貌改造建设专项资金3,166,211.83元;玉磨铁路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498,000.00元(普财建〔2021138号)等。

 

2022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支出金额

开支明细

1

  普财预〔20221号修订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经费

155,000.00

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编制费

2

  普财建〔202237号普洱市思茅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专项资金

1,000,000.00

划转支付/水务公司思茅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

3

  普财建〔2022562022年普洱市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应急经费

13,000,000.00

划转支付/水务公司思茅河污染防治应急经费

4

  普财建〔202232021411月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5,800,000.00

划转支付/水务公司污水处理费

5

  普财建〔202224号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8.0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工作经费

203,366.00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8.0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经费

6

  普财预〔20221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42,952.00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经费

7

  普财预〔202212021年采购性工作经费

143,235.94

资产采购等支出

8

  普财预〔20221号,普财预复〔20221
2021年市住建局、四个直属办公室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505,997.04

市住建日常工作经费

9

  普财预〔20221号思茅区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大坝危险性检测评价专项经费

504,000.00

支付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大坝危险性检测评价经费

10

  普财预〔20221号市住建局修缮改造局办公楼四层部分办公室专项资金

280,000.00

住建办公大楼四楼修缮改造费用

11

  普财建〔202221号九县一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农村“一水两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经费

94,000.00

“一水两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

12

  普财预〔20221号,普财建〔2022165号市住建局业务经费

1,354,961.88

市住建日常工作经费

13

  普财建〔202241
普洱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

1,000,000.00

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

14

  普财建〔2022116号普洱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专项经费

1,000,000.00

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

15

  普财建〔2022282021年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6,813,416.30

划转支付/水务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费

16

  普财建〔2022186号普洱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专项资金

6,882,140.90

划转支付/水务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费

17

  普财建〔2022129号房屋建筑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经费

200,000.00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经费

18

  普财预〔20221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76,033.00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经费

19

  普财资环〔202284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

847,000.00

支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20

  普财资环〔2022110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

750,000.00

支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40,652,10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40,383.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5%。与上年相比增加18,062,886.09元,增长110.29%,主要原因增加划转支付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经费13,000,000元;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1,000,000.00元;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2,000,000.00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金1,518,633.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编制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4,01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03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9%,主要用于思茅河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思茅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及污水处理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20,05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及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经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5,2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73,0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29.00元,支出决算为86,17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900.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2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29.00元,支出决算为86,17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90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加强了经费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得到较好控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317.01元,下降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29.01元,下降1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12.00元,增长14.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车辆修理费用比上年大幅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529.01元;二是本年因上级巡查、督查督导、调研、自建房检查等业务较多,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12.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九县一区开展调研、送联防人员及驻边人员到澜沧县、自建房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督查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安全综合督查、黑臭水体核查组、垃圾无害化评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督导、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评估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768.00元,比上年增加9,258.21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本年对应开支的因调研、督导检查等原因差旅费开支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176,870,741.34元,其中,流动资产162,952,170.54元,固定资产13,918,56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0,749.7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划拨资产及办公楼修缮计入资产,故资产总额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6,85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79,75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3,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5%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101111

  
附件【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30418106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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