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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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301000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法规政策,协助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 2.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和各类报表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各类资金申报和绩效评价基础工作。 4.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5.指导各县区录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档案工作,指导录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档案工作。 6.指导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调查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和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7.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普洱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相关数据及工作建议。 9.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楼盘表搭建,指导各县商品房销售楼盘表搭建。 10.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管理工作。 11.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指导各县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 12.承担对重大房地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住建部房地产日报制度的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13.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调处物业企业与业主纠纷;具体办理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工作。 14.负责市级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15.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二级市场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工作。 16. 指导各县办理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以及提供交易资金专户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办理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以及提供交易资金专户管理服务工作。 17.负责房地产中介机监督管理。 18.指导各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承担普洱市中心城区房屋查询工作,为业主提供房屋信息查询。 19.配合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房屋涉案查询、查封工作。 20.负责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中房屋状况核查工作。 21.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福利性住房信息查询,为财政核发补贴提供依据。 22.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家庭住房状况查询工作。 23.指导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设立业主分户账,负责中心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指导各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24.指导各县(区)受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 25.负责对二手房交易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受理及分户账变更。 26.负责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抓发展保民生。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多措并举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抓实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切实解决群众期盼难题。 一是制政策保稳定。制定出台调整和优化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九条等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班子领导挂包、深入企业座谈、定期召开联席会等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并逐步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三是奋力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争取专项借款用于幸福家园等3个项目的保交楼工作,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是扎实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强化“府院联动”和多方联动,创新手段。 五是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以“书记领航”项目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为统领,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均已建立了物业行业党委,实现业委会或物委会全覆盖,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 我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我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5,339,124.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9,124.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5,480.68元,下降3.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480.68元,下降3.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1人,对应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本年比上年同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核查费用减少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5,339,124.43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912.21元,占总支出的94.73%;项目支出281,212.22元,占总支出的5.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5,480.68元,下降3.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下降1.35%;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1人,对应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本年比上年同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核查费用减少1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7,912.21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对应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92,665.61元,占基本支出的9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246.60元,占基本支出的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212.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本年比上年同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核查费用减少1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9,124.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5,480.68元,下降3.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下降1.35%;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1人,对应基本支出减少69,092.9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36,387.78元,本年比上年同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核查费用减少1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84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21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21,65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7,4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64.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64.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经费支出,非必要不接待,本年未发生接待费用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230,206.25元,其中,流动资产2,075,382.95元,固定资产2,154,82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4,776.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3,945.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09,1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244,11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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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3042948356.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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