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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60316-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16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16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全市城镇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和各类报表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各类资金申报和绩效评价基础工作;

4.指导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5.指导录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档案工作;

6.指导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调查、城市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和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7.建立全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提供相关数据并提出工作建议; 

8.指导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商品房的楼盘表搭建、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预售款监管等工作;

9.承担对重大房地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10.负责住建部房地产日报制度的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11.指导做好物业市场监管工作,对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省级优秀示范小区申报及市级优秀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承担市级平安小区创建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房屋中介机构监管和二手房交易服务工作,健全全市二手房交易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网签备案制度,完善与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一窗办一次办流程;

14.协助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中房屋状况核查工作;

15.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改售房(全额集资建房)后续工作,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福利性住房信息查询,为财政核发补贴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

我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一是科学详实制定“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计划,指导县(区)提高项目申报成熟度,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有效增加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加快保租房筹集(建设)进度。三是常态化推进公租房分配管理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公租房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长期空置、轮候期设置不合理、违规分配、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腾退不及时、违规转租转借、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欠缴租金等问题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分配管理,确保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指导各县(区)尽快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同步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配置进度。五是提前谋划,扎实做好2026年保租房项目和住房租赁补贴计划申报前期工作,确保按省级既定目标任务完成2026年工作。

2.房地产管理工作计划。一是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着力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以“好房子”设计为牵引,推广绿色智慧高品质住宅。二是激活住房市场消费动能,深化商品房销售和改革,大力培育培养旅居地产,结合旅居需求打造“住在公园里”的生活方式,发展“小户型、精装修、专业化运营”的旅居产品,利用好民族节、县庆节、周末集市、网红街、茶咖等活动契机开展营销推介活动。三是建立风险和服务机制,加大预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烂尾项目。四是督促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交付进度,持续加大服务指导储备项目尽快落地入库,做到投资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六是2026年房地产实质性稳步回升,保持正增长;加快推进融创项目整体全面盘活和大昆曼片区尽快落地投资。

3.物业管理工作计划。一是加力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等重点工作,指导各县(区)多措并举有效提高物业服务面积覆盖率、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业委会组建率。二是指导景谷县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景谷县党建引领组织县级部门在职党员下沉一线助力社区开展业委会、物委会组建工作成效为示范推送各县(区)学习,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物业行业诚信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规范物业企业信用评价,要求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全量录入云南省物业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录入质量,不断提升物业企业信用等级,及时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四是深化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统筹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治理攻坚行动、城镇住宅小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充电设施建设、骑手友好社区建设、共建美好家园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小区服务管理质量、居住质量提升。五是加强《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知识、理念、技能等宣贯培训。督促、指导各县(区)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单)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和参与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31,274.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31,274.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083.90元,减少1.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083.90元,减少1.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68,682.90元,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对应的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增加4,599.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31,274.20元,其中:本年收入4,431,274.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1,274.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083.90元,减少1.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083.90元,减少1.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68,682.90元,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对应的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增加4,599.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31,274.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31,274.20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27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083.90元,减少1.43%,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对应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900.00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00元,减少10%。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516,320.80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67.00元,增加0.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12,942.88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68,905.92元,减少18.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8,966.41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58.37元,减少3.8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5,382.33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531.37元,增加6.9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8,311.52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2,482.08元,减少2.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96,521.51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391.76元,增加1.4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7,911.79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2,303.02元,减少11.3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6年预算数为3,029,789.00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910.00元,增加0.03%。主要用于:保障房管中心正常业务开展的工作经费、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行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274,227.96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增加1,665.36元,减增加0.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6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44.00元,较上年增加15.00元,增长0.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44.00元,较上年增加15.00元,增长0.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6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费用属于基本支出中自动提取的公务接待费用,在工作中将加强预算经费支出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

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保单位正常运行,为全体市民提供高效便利的相关服务;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一致,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0,8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732,036.96元,其中,流动资产1,972,296.87元,固定资产759,74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874.69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1,482.48元,贷款个税费用增加;固定资产减少46,357.17元,计提折旧费用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预算批复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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