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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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500000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2.执行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技术指导,负责行业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标准的收集与推广;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我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普洱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要求,拟定编制《普洱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的计划;
2.加快推进孟连、宁洱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3.做好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做好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后备资源调查摸底工作;
4.督促各县(区)及时制定完善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十年规划、三年行动的要求,研究园林绿化发展目标,结合普洱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优势,深入挖掘普洱绿美城市建设的文化特色,确定绿美城市定位和方向,对表对标指标体系和示范项目,指导各县(区)制定完善《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建设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
5.开展《普洱市绿美城市建设体系规划》研究,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加快推进《普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编制《普洱市公园体系规划》、《普洱市生物多样性规划》;指导各县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
6.高标准打造一批示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一批绿美社区、绿美街道、口袋公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7,210.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7,210.8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48.48元,增加14.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009.18元,增加1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60.70元,减少1.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中存在结转项目760.70元,本年无结转项目,故项目支出总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7,210.82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210.8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7,210.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48.48元,增加14.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009.18元,增加1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60.70元,减少1.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中存在结转项目760.70元,本年无结转项目,故项目支出总额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97,210.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7,210.8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210.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009.18元,增加1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0.70元,减少1.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中存在结转项目760.70元,本年无结转项目,故项目支出总额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153.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532.48元,增加31.6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3.8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98.59元,减少6.6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0,681.93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94.11元,减少2.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50.3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11.92元,增加20.2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2.5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44.52元,增加36.5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障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935,408.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5,842.00元,增加15.5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1,550.96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129.04元,减少2.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1.00元,较上年增加119.00元,增长17.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91.00元,较上年增加119.00元,增长17.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基本支出中对应提取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119.00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加强经费审批及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16,50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056.97元,固定资产107,94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4.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0.49元,固定资产增加4,594.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6,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年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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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城乡风貌管理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32804592451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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