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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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400000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建立稽查执法的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行为;
2.牵头组织或者参与全市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人民防空、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镇减排、城建档案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予以处理;
4.建立并管理稽查执法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
5.加强对稽查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
6.负责对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单位内设行政执法室、稽查执法室、执法监督室。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作重心放在稽查局主业务上,将移交的行政处罚案件办实办好。
2.结合实际,以中心城区思茅区为试点推进城市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制定细化可行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工作。
3.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针对整治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市场、招投标、房屋工程建设验收、渣土运输等行业乱象、突出乱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在治乱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处理解决。
4.督促各县区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收尾工作,有力推进交房办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6,996.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6,996.6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993.55元,减少8%,其中基本支出1,546,996.6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004.85元,减少6.3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对应的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减少,基本支出总额减少。项目支出4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988.70元,减少45.9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项目经费支出中包含年终奖一次性奖金30,130.00元,本年该项资金在列入基本支出中,故对应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有结转工作经费3,858.70元,本年项目支出中午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6,996.63元元,其中:本年收入1,586,996.63元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6,996.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993.55元,减少8%,其中基本支出1,546,996.6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004.85元,减少6.3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对应的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减少,基本支出总额减少。项目支出4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988.70元,减少45.9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项目经费支出中包含年终奖一次性奖金30,130.00元,本年该项资金在列入基本支出中,故对应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有结转工作经费3,858.70元,本年项目支出中午结转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6,996.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6,996.63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996.6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004.85元,减少6.3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对应的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减少,基本支出总额减少。项目支出4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988.70元,减少45.9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项目经费支出中包含年终奖一次性奖金30,130.00元,本年该项资金在列入基本支出中,故对应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有结转工作经费3,858.70元,本年项目支出中午结转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67,873.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744.00元,增加98.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94.6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80.74元,增加13.6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83.63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162.37元,减少19.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38.1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47.91元,增加3.9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67.9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71.43元,增加21.44%。主要用于:职工工伤险、生育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4,674.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4,985.00元,减少12.7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行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858.70元,减少8.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正常运行工作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165.24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631.56元,减少5.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7.00元,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7.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7.00元,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7.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中对应提取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70.00元。2023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支出及费用审核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及资金使用效益;保单位正常运行,为全体市民提供高效便利的相关服务;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61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2.00元,减少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对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资总额263,484.73元,其中,流动资产87,140.03元,固定资产176,34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078.3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136.99元,固定资产减少143,21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年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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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3年公开表2023032804544856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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