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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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法规政策,协助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
2.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和各类报表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各类资金申报和绩效评价基础工作;
4.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5.负责录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档案工作;
6.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调查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和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7.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普洱市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相关数据及工作建议;
9.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楼盘表搭建;
10.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管理工作;
11.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
12.承担对重大房地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住建部房地产日报制度的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普洱市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具体办理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工作;
13.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调处物业企业与业主纠纷;
14.负责市级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15.负责地产二级市场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工作;
16.具体办理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以及提供交易资金专户管理服务工作;
17.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登记;
18.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承担普洱市中心城区房屋查询工作,为业主提供房屋信息查询;
19.配合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房屋涉案查询、查封工作;
20.负责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中房屋状况核查工作;
21.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福利性住房信息查询,为财政核发补贴提供依据;
22.负责普洱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家庭住房状况查询工作;
23.负责为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以及税务机关提供购房人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24.负责中心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25.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设立业主分户账;
26.受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
27.负责对二手房交易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受理及分户账变更;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8.负责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坚定信心、凝心聚力,不畏艰险,开拓进取。
1.始终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主线,强化理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2.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两大传统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抓好建筑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3.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快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规范督促房地产企业将预售许可情况、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等信息在销售现场明示;适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房源信息,公开房地产项目信息及销售情况,解决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5.继续加大维修资金催缴力度,保障业主的合法利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账面车辆2辆,在编未下账车辆1辆(已上缴拍卖),原房地产交易中心划入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1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6.9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24万元,下降5.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8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关于理顺陈平勇等3名通知人事关系的批复》(普组复【2021】7号)文件,我单位陈平勇、张丽美关系转至市住建局,人员减少2名,故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21万元,上升18.0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奖金增加3.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1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6.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24万元,下降5.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5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关于理顺陈平勇等3名通知人事关系的批复》(普组复【2021】7号)文件,我单位陈平勇、张丽美关系转至市住建局,人员减少2名,故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21万元,上升18.0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奖金增加3.9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16.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99万元,项目支出20.97万元;基本支出同比减少32.45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关于理顺陈平勇等3名通知人事关系的批复》(普组复【2021】7号)文件,我单位陈平勇、张丽美关系转至市住建局,人员减少2名,故对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同比增加3.21万元,上升18.0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奖金增加3.9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0.4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58万元,上升1.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9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6.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8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上升6.5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6.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5.08%。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046万元,下降1.7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3.5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4.9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行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4.28%。主要用于:保障房管局正常业务开展的工作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13.8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6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7万元,项目支出3.97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8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3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8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6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基本支出中的业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资产账面车辆2辆,未下账车辆2辆(已上缴拍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7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履职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保单位正常运行,为全体市民提供高效便利的相关服务;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年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11.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62万元,固定资产9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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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表2022032903222722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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