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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3-29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5-/2022-0329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9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100000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0.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1.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编制市级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指导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行业监管;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并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综合统计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平时人防训练演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43号)规定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科、人防指挥通信宣传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坚定信心、凝心聚力,不畏艰险,开拓进取。

1.终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主线,强化理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2.实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着力推进普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提升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能效、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3.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稳步推进2021年续建项目实施,着力保障2022年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城市体检、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拓宽城市更新融资渠道、加强城镇燃气建设管理。

4.持续推进城乡住房保障,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力度。按照“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可用”的基本标准和“一户一策”的原则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5.深化两个“三年行动”和人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排查改造力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小区消防通道进行集中整治,扎实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继续开展“四名一文一传”专项整治,提升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水平。深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人防体系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4.0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9.70万元,上升77.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对应的职级等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07.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一是2021411月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580万元;二是思茅区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大坝危险性检测评价专项经费50.4万元;三是市住建局修缮改造局办公楼四层部分办公室专项资金28万元;四是2021年年终奖一次性奖金12.06万元;五是修订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经费16万元;六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14.3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4.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9.70万元,上升77.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对应的职级等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07.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一是2021411月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580万元;二是思茅区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大坝危险性检测评价专项经费50.4万元;三是市住建局修缮改造局办公楼四层部分办公室专项资金28万元;四是2021年年终奖一次性奖金12.06万元;五是修订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经费16万元;六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14.3万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4.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对应的职级等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8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7.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一是2021411月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580万元;二是思茅区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大坝危险性检测评价专项经费50.4万元;三是市住建局修缮改造局办公楼四层部分办公室专项资金28万元;四是2021年年终奖一次性奖金12.06万元;五是修订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经费16万元;六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14.3万元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上升100%。主要用于:修订普洱市城市防空袭方案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84.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25万元上升0.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2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54万元上升7.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9万元上升6.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上升5.38%。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36万元上升10.2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58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80万元上升10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23.4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6.67万元上升12.1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行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9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0.65元,上升32.22%。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9.53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26元,上升0.5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7元,上升100%。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1万元,项目支出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1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10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3万元,项目支出12.06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万元,项目支出44.2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万元,项目支出74.52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6.0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3.95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万元,项目支出8.32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万元,项目支出15.9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9.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69万元。

31.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2.对企业补助(类)其他对企业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2年预算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九县一区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2年预算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市级配套专项经费2500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贴息专项经费1000万元。

3.转移性支出(类)一般转移性支付(款)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2022年预算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市级配套补助资金300万元;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93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9万元(其中新增资产配置1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39万元,较上年减少7.16万元,下降30.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8万元,较上年增加0.84万元,上升17.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预计本年的公务接待比上年同期小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2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42.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62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42.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确保单位车辆政策运行,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9.73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绩效目标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运行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行政单位履职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行,为全体市民提供高效便利的相关服务;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农危改房建设为切入点,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受益对象为项目覆盖人员;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等。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对应的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722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94.83万元,固定资产93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3300100111

  
附件【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2911294884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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